于2017/04/22第三十一章平安夜沿着临街的店铺闲逛,看着身边来来往往,沉浸在节日气氛中的男男女女,听着店铺里面传出来的一首首与圣诞相关的歌曲,沈惜暗笑自己总不能吸取教训,一次次陷入不得不想尽办法打发时间的窘境。
只要不出现像上次那样,起床后和袁姝婵激情一场,以至险些约会迟到的状况,这么多年来,沈惜每与宋斯嘉相约,总会早到许久。其实他倒也不是刻意,只是会早早就惦着约会,自然而然迫不及待走出家门。
今晚两人约的是七点,不到六点,沈惜就已经赶到了约会地点。怎么办?进这家私家餐馆枯等一个多小时吗?
好在这家餐厅位于万达广场,这里是中宁最繁华的商圈之一,时近圣诞,华灯初上,正是最为热闹的时候,倒也不愁无处可逛。沈惜漫无目的地瞎走一阵,随意地转进了一座大商场。
尽管明晚才是平安夜,隔天才到圣诞节,但今天商场里已是人流如织。说摩肩接踵或许略显夸张,但人头涌动,熙来攘往却半点不假。
沈惜本是心血来潮,无意中晃进来的,眼见如此火爆,倒有些嫌闹了,正想转身离开,却发现前后左右许多人突然挤到一处,朝一个方向涌去。自己非要逆人流倒也不是不行,未免太费劲,他有些无可无不可的随遇而安,顺其自然就顺着人流一道靠了过去。
转过一个弯,那边一个大厅的中心搭了个台子,台上则站着七个穿着单薄,打扮艳丽的肚皮舞娘,分作两排,摆好了架势,正要起舞。看来是某个商家正在组织什么酬宾表演。音乐声蓦然响起,舞娘们翩翩起舞。在灵动的舞曲声中,她们快速甩动着腰胯,丰满的臀部不时左右弹跃。台下观众看得尽兴,有些好事者还大声喊着好。
肚皮舞若跳得好,其舞姿之妖娆灵动,其脚步之复杂多变,其气质之酷傲优雅,确实别有一番迷人之处。但此刻商场里扰扰攘攘,一众嬉笑围观的人里,又有几人是真把台上舞娘们的表演视作一种舞蹈来欣赏?别说看客,就是组织表演的商家,其居心也是不问可知。
何况台上这几个舞娘,跳得也谈不上一个“好”字。穿着固然暴露,肢体扭动的幅度固然大,神情手势固然尽力卖弄,但处处透着俗媚气,只见风骚而几无性感可言,吸引到的尽是异样的眼光,也是在所难免。
沈惜驻足笑着看了一两分钟,很快就耗尽了耐性,勉力从人群中挤出,朝着人少处慢慢踱去。
这场表演集中了七位舞娘,看着妖娆热闹,说到底,吸睛的不过是半露不露的胸臀大腿。真要论起舞技,别说比之专业舞者,就是和才学了肚皮舞一年有余的袁姝婵相比,也是远远不及的。
几天前,沈惜刚在袁姝婵家看了场一对一的私密表演,与之相比,今天这几位舞娘的舞姿只能让他付之一哂了。
上周六晚上,袁姝婵应约与前夫林跃在城隍庙某处吃饭。此前她已经约了沈惜一起共度周末,便让他差不多时候去城隍庙接她。
沈惜是在与宋斯嘉打完球,回家洗过澡之后再去城隍庙的。赶到时,路边小店电视里的《新闻联播》正在播水深火热的国际新闻,远远的在灯光下,能看到袁姝婵已独自站在城隍庙牌坊下一家奶茶店旁等着。
她的情绪似乎有些低落烦乱,沈惜建议找家咖啡馆小坐。两人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袁姝婵毫不保留地向他倾诉最近身边林林总总的烦恼:前夫想要复合,先后找了她三次,其意甚诚,但她实在已经没了往日的感觉,却又不想显得过于绝情;最近有一个男同事向她表白,想要追她,他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彼此也谈得来,原本关系就好,偏偏比她小了好几岁,这一点令她犹豫再三;半年来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人际关系也越来越难处……袁姝婵倒完全没把沈惜当外人,就像面对一个多年的闺蜜,什么心事都说了。
而沈惜也全没厌烦的感觉,该倾听的倾听,该安抚的安抚,该建议的建议,一直陪她细细聊到了午夜。
不过这也正常。对沈惜来说,袁姝婵本就不只是一个普通的炮友。他们固然不算恋人,但与一般朋友相比又明显要更进一步。也正是这种微妙的不同,沈惜最近这段时间才会全无顾忌地和袁姝婵往来,做爱也好,聊天也好,全没负担。
要真是单纯的炮友,他反倒会增添许多顾虑。
一直聊到了后半夜,两人才回到袁家,都已经困得不行,简单收拾一下就直接睡了。
第二天是周日,沈惜照例七点即起,出门买了早饭。袁姝婵则一直睡到将近十一点,才迷迷糊糊地起来,打着哈欠跑去卫生间梳洗。
到了年底,国企忙糟糟的,应付上头的门面功夫实在太多。袁姝婵的本职工作就需要赶做四五本台帐,偏还有其他“兼职”找上门来。那个履新才半年的副总费家勇对她似乎颇为赏识,很多会议和接待的任务往往都要叫上她。前一个周末,袁姝婵没能休息,陪同费家勇接待了来访的兄弟企业老总。算起来,她差不多有半个多月不能睡到自然醒了,疲惫不已。
在她酣睡的这整个上午的时间里,沈惜差不多看完了两部电影。
过了一夜,又美美地睡了一大觉,袁姝婵的心情好了许多,绝口不提昨晚那些牢骚。起得这么晚,她也就不再吃早饭了,进厨房随意弄了两个菜,两人简单地解决了中饭,顺便还一起看完了沈惜之前正在看的第二部电影的结尾。
饭后,袁姝婵正想收拾碗筷,无意中往门边一瞥,却发现自己昨天随身带着的包歪歪斜斜地躺在那里。昨晚回家后,她只想赶紧洗澡上床睡觉,把包随便就丢在了那里。
包里放着的是袁姝婵练习肚皮舞时穿的舞服。周六下午,她通常会去舞蹈教室跟着老师跳肚皮舞。昨天练完舞,因与前夫有约,她随便将舞服塞到包里,直接去了城隍庙。直到现在才把舞服取出来。
正想把舞服丢去阳台备洗,袁姝婵突然冒出个想法。她一年多前开始学舞,那时与沈惜只是偶然有短信上的联络,一直没有见面的机会,她的舞姿还从没在沈惜面前展现过。今天来了兴致,她想要跳段肚皮舞给沈惜看。
沈惜笑着说饭后不宜剧烈运动。但见她兴致勃勃,也就不再啰嗦,大模大样在沙发上坐好,准备欣赏表演。
袁姝婵也不扭捏,就在客厅直接脱去家居休闲服,换上墨绿色舞服,用手机播放音乐,然后屈膝而跪,埋首在两臂间,做好了起舞的准备。
随着乐声渐转妖娆,她一点点扭着腰臀,缓缓站起。
她渐渐张开双臂,随着有韵律的扭动,手臂上下翻飞。肚皮舞服下半身包得紧,上身则基本与泳装无疑,除了胸部被裹起来以外,其他部位的肌肤基本完全暴露在外,雪白的双臂赤裸着,轻挥曼舞,柔似无骨。
肚皮舞的舞姿看着十分妖艳撩人,但袁姝婵此刻的神情却带着倔强的认真。
她一丝不苟地舞着,每一转身,每一跃步,每一摆胯,都十足到位。
她学的是接近土耳其流派的风格,奉行anythinggoes的理念,不像埃及风格那样含蓄内敛,动作颇为华丽,更显活力,尤其是臀部的快速震动,更是多见。
这倒确实更配袁姝婵的性格及身材,跳起来十分好看。本来按她这一流派的规矩,是应该穿舞鞋的,但此刻袁姝婵嫌麻烦,就赤着足。
舞服腰间臀上缀有无数细碎的金色挂饰,每当袁姝婵甩动腰胯,挂饰左右飞摆,不时发出阵阵轻脆之声。她忽而快步左右飞旋,忽而急速倒退而行。倏然间足尖点地,长腿往后抬起,单足而立。又一个翻旋,快速扭动一阵腰胯,一足凝立,另一只脚在身前地上画着半圆,浑圆的美腿从裙底伸出,白得亮眼。
当然,无论舞姿如何变幻,出现最多的,还是肚皮舞的招牌动作。几乎每组动作里都会有一段动人心魄的摆胯扭臀的表演。
同样的舞姿,如果换成盆骨窄小,臀形尖瘦的女人来跳,自是全没什么味道,但袁姝婵身形之丰满,尤其臀部之肥美,不亚于施梦萦,当然能把男人看得目眩神驰。
几分钟的乐曲倏然而收,长达数十秒的急速摆臀后,在乐声消失的刹那,袁姝婵一腿微蜷,跪卧于地。
沈惜不惜力地鼓起掌来。
袁姝婵气喘吁吁地站起身,擦着脸上的汗水,笑嘻嘻地问:“怎么样?姐姐这舞学得还可以吧?”
沈惜自然大赞特赞。
一曲舞罢,袁姝婵兴犹未尽,被沈惜一赞,更难收敛,想起平日里舞蹈老师与几个要好的学员私下玩闹教她们跳的那几支舞,于是又在手机里选了个新的舞曲,正要摆开架势,却发现身上这套舞服与新舞蹈不配。老师当时是在舞蹈教室里跳的,自有地方换装,她家里又没配套的服装,又到哪里换去?
在沈惜面前,袁姝婵压根就没有任何矜持,只犹豫了三秒钟,她就作出了决定。索性脱了个精光,一丝不挂地舞了起来。这段舞是老师开玩笑,让她们性起时,跳来“勾引”男友或丈夫的,自然香艳无比,不时有揉胸抖臀分腿的动作,还不时伴有臀部悬空上下起伏,模拟女上位的姿势出现,再加上她身无寸缕,媚眼如丝,更是让人热血贲张。
这段舞的动作狂野,幅度极大,袁姝婵不穿衣服,其实是给自己加了难度。
她的乳房和屁股丰硕圆润,没了衣服的束缚,肆意甩动起来,也是十分沉重的,比正常舞蹈更加累人。好不容易才又跳完一曲。周日天阴,气温很低,风又大。
但家里空调开得足,再加上她跳得毫不惜力,尽管长时间赤裸身体,也不觉得冷,两段舞跳下来,浑身上下湿淋淋的,汗珠顺着身躯一颗颗滚落。
袁姝婵喘得比刚才还要厉害,满怀期待地转过头,瞅着沈惜,他伸出两根大拇指。
“你硬了没?”袁姝婵带着坏坏的笑,视线投向沈惜两腿之间。
沈惜老老实实地回答:“很硬!”
“那你就硬着吧!”袁姝婵突然大笑起来,转身跑向卫生间。
沈惜怪叫一声,追了进去。
今天巧遇商场里的肚皮舞表演,沈惜自然而然想起了几天前袁姝婵的舞姿,嘴角不由自主浮起一丝笑意。
很多人是没法理解沈惜和袁姝婵之间的关系的。朋友、恋人、夫妻、炮友、知己……对很多人来说,每种关系都不稀奇,但必须泾渭分明。一旦越界,就会让人无所适从。尤其是在男女之间,有些人压根就不相信会有友谊这种东西存在;即便有,那也必须是超越肉体关系的。一旦上过床,在很多人看来,那就绝不可能再是朋友。
但对沈惜和袁姝婵来说,这都不是事。
在沈惜看来,袁姝婵首先是值得欣赏和交流的女人,其次才是值得操的女人。
袁姝婵是女人中少有的达者,心思通透,性情通爽,或许学历不高,但见事明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朋友。
尤其是她在性方面的态度,与沈惜更是合拍。在袁姝婵的概念里,性爱就是性爱,享受就好。和男人上床,不代表非要从他那里得到什么,更不必非要有什么明确的承诺才宽衣解带。他们两人的关系就是如此。
除了彼此欣赏,两人在心底对对方当然也有些别样的好感——那种不止于性欲的好感——否则袁姝婵不会背着道德负担婚内出轨,沈惜也不至于非对一个人妻下手。只是他俩都很清醒地看待这种情感,谁都没有把这种好感误解为爱情。
所以,沈惜和袁姝婵就是处在恋人以下,朋友以上的微妙位置。对很多人来说,这种关系最难处,一不小心就进退失据,但他俩一直处理得很好。
不过,经过周六晚上那场长谈,沈惜还是添了一分顾忌。所以那天他追着袁姝婵进卫生间后,并没有将她就地正法,只是玩笑般拍了一下她的屁股,就任由她去洗澡冲汗,自己跑去厨房收拾碗筷。
那晚,袁姝婵说了那么多话,沈惜最在意的是有男同事正在追她这件事。这一点令他惕然而惊。这几个月来,自己常常住在袁家,两人一起聊天、做饭、看电影、做爱,做许多情侣才会一起做的事。但他们都清楚,这不是真正的恋爱,只是在两人各自的空窗期里调剂趣味而已。如果袁姝婵准备开始一场正经的恋爱,那自己当然要准备抽身而退。
毕竟不再是轻狂少年。今时今日,沈惜也不会再有兴趣去勾搭已婚人妻。
想到袁姝婵有可能再开始恋爱,沈惜突然又想到前几天和巫晓寒在网上聊天,听她说起有两个男人正在对她发起攻势,令她左右为难。
沈惜自嘲般一笑。好像大家都在向着人生的新阶段迈进啊。
我呢?
和施梦萦分手已经半年多——如果从自己第一次提出分手开始算,已经快一年了。这段恋爱延续了近两年,本以为会以婚姻为结局,结果却出乎意料。一旦分手,自己眨眼就是而立。
沈惜做事,向来不畏不悔。直到现在,他的脑海里也从没有闪过类似如果当初没和施梦萦在一起那该多好之类的念头。但客观的结果他必须要承担,那就是这段没有结出果实的恋爱只是徒然消耗了他两年时光而已。
新的恋人,新的恋爱……沈惜旁若无人地哈哈大笑起来。
说来也是醉了。说起恋人的人选,在身边看来看去,居然是裴语微这小丫头最靠谱。
但这只是现实指标的考量而已。实际上,无论是主观上的吸引力欠缺,还是客观上的两家旧怨,都使沈惜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去追求裴语微。
那就真的一时找不到什么合适的目标了。
难道再期待一次类似像施梦萦那样的一见钟情吗?
沈惜觉得这最不靠谱。在他曾经的恋情中,一见钟情只有两次。一次是对宋斯嘉,只是当时并不自知;还有一次就是对施梦萦,事实证明,应该算是他三十年生命中少有的不太明智的选择。
唉。
如果——只是说如果——当初我自私一些,非要拆散嘉嘉他们这一对。那我今天也许就没这些困扰了。可我俩走到今天会不会幸福呢?会不会比她现在和齐鸿轩在一起更幸福呢?
沈惜摇头苦笑。这种“如果”永远不会有结论。站在自己的立场,当然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嘉嘉当然会更幸福。但站在完全中立的立场,又不得不承认,一切都是未知之数。
说不定,如果当初我们在一起,现在已经分了手,离了婚,老死不相往来呢?
人生岂如童话?一句“王子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成了结局?
沈惜清楚多想无益,不再胡思乱想,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信步走出商场,径直前往约定的那家私家菜馆。
刚到餐厅门前,极巧的,宋斯嘉正好也到了。今天极冷,天气预报说可能会下雪。宋斯嘉穿着高领的束身纯白毛衣和驼色的休闲长风衣,气度闲雅,三十岁美女学者的风范展现得淋漓尽致。沈惜也难得地换下了平日里最钟爱的运动休闲风格的衣服,穿了一身极为合体的西服。
一年来几乎只见过对方穿着运动服的样子的两人相视而笑。
两人进了餐厅,在服务员引领下来到预订的座位。沈惜来过这里多次,轻车熟路地点完了菜。
店里正在播放的歌曲是CelineDion的《BlueChristmas》。两人不由自主地对望一眼,同时露出一丝疑惑的神色,随即又相对一笑,知道对方心里肯定是在纳闷餐厅怎么选了这么一首略带忧郁的圣诞歌曲,和此刻外面的整个欢乐氛围有些格格不入。
今天两人约了吃晚饭,倒不是单纯为圣诞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再过三天,12月27日就是宋斯嘉的生日。这个日子当然重要,但因为两人从来没有在一起过,所以沈惜其实也只是在大学时,在宋斯嘉单身之时,曾有过一次机会在她生日当天为她庆祝。除此之外,陪着宋斯嘉共度生日的,不是过去的男友,就是现在的丈夫,沈惜只能特意提前几天来安排庆祝。
又因为时近圣诞,所以通常来讲,这顿饭是连圣诞和生日一块庆祝。这些年来,相应安排早成惯例,除了沈惜在英国留学那几年,历年一直如此。
今年约的其实已经算晚了。眼看第二天就将是平安夜。沈惜通常不会选择离节日这么近的时间约宋斯嘉出来,未免讨嫌——当然主要是讨齐鸿轩的嫌。他原想约在昨天,但今年也是凑巧,之前一天恰好是冬至。对中国人来说,这也是个大节。不管宋斯嘉小夫妻过不过这类传统节日,选在这天约人家总归不合适。所以最后还是定在了今天。昨天,沈惜去姐姐家蹭了碗羊肉汤喝,算是和和美美过了个节。当然又难免被沈惋唠叨了几句怎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回来。
这一年来,沈惜和宋斯嘉见面机会不多,大部分时候是约在一起打球。而在球场上,他们通常专心打球,很少有别的交流。运动完了,各回各家,也少有坐下来谈天的工夫。今天终于有机会好好聊聊。
等上菜的工夫,沈惜先为离圣诞这么近才约她道歉。担心会影响小夫妻俩自己的安排。
宋斯嘉半真半假地抱怨:“安排什么啊?别说今天,明天晚上我都没空!明天我好忙的,上午要给大一上课,下午有大三的课,晚上还要上一堂全校公选课!
一周下来,我最忙的一天居然正好是平安夜,你说我们学校是不是太没人性了!”
沈惜笑:“我觉得,最惨的好像不是你,而是你的学生啊。大学生都喜欢赶平安夜的时髦,结果偏偏这天晚上得上课。”
“哥,我这么可怜,你还幸灾乐祸!学生有什么惨的?估计明天晚上至少一半人不来上选修课。算了,反正我也没打算点名。有我这么善解人意的老师,做我的学生多幸福啊!可他们可以不来,我不能不去上课啊!就算明天只来一个学生,我也得站在讲台上把课上完。”
“唉,算了算了,大不了你明天早点下课。各自方便,心照不宣。”沈惜侧身从身边椅子上的袋子里取出一件东西,放到桌上,轻轻推到宋斯嘉面前,“这样吧,来,送件礼物给你,算是个安慰吧。”
宋斯嘉打开盒子,是一条LV的浅灰底白花真丝羊毛披肩。
“不管是备课还是写论文,你现在工作时候基本都是坐着,估计也会熬夜,拿这个搭一搭,别着凉。”
礼物其实不好选。本来适合送女人的东西很多,但像香水、饰品这些沈惜不便越过人家丈夫去送,至于内衣、化妆品等,那就更不适宜了。但送给宋斯嘉的东西,沈惜绝不可能随便了事,必定是要把价格、材质、外形和实用性反复考量多遍之后才能定下来。好不容易才选定了这条披肩。
“谢谢哥!”宋斯嘉轻轻地摸了摸披肩,触手轻软纯厚,手感极佳,想来搭在肩上也很舒服。她开心地将盒子放好,又满怀期待地看着沈惜。
“干嘛?”沈惜当然明白她现在的表情是什么意思,实在很想笑,硬憋着,故作淡定地问。
宋斯嘉毫不客气:“还有一份呢?”
沈惜被她这理所当然的样子气到了:“哎,你这个样子会不会太理所当然了?
虽说确实过去我每年都给你准备两份礼物,可谁告诉你今年肯定也有两份?”
“当然啦!哥哥你最疼我的嘛!我知道你肯定会给我准备两份礼物的!我跟你说,小时候不知道什么圣诞不圣诞的,就只知道过生日嘛。后来大了,我也跟别的小朋友一样,要过圣诞节,就跟爸妈说我还想要圣诞礼物。结果我爸说,没问题,但是一份礼物两用,我拿到的呢,既是生日礼物也是圣诞礼物。”
沈惜想起宋斯嘉的父亲宋英昶清癯的面孔,想着他一本正经哄女儿的样子,不免好笑。
“我老公也是,说圣诞一份,生日一份,太麻烦了。干脆就用买两份礼物的钱买一件礼物。这样,礼物档次高一点,他呢,也省点事。哎呀,那怎么会一样嘛!其实送什么真的无所谓,我啥都不缺,又不是想要他买高档的东西给我。本来收礼物就不是为了占便宜嘛,对不对?是要看心情的嘛!有两份礼物收,当然心情就更好啦!所以说,就是哥哥你对我最好,从来都是送两份的!嘿嘿,今年又怎么会例外呢?肯定还有一份,对吧?”宋斯嘉吐吐舌头,眼睛瞄向沈惜身边的袋子。
沈惜轻轻叹口气:“唉!作法自毙啊!”
说着,他又掏出一个和刚才大小差不多的盒子,只是前一个盒子上带着LV的标志,一望可知是从专卖店里直接买的。而新拿出来的盒子却只是个普通的衬衫盒,好像并不是什么名牌,甚至都不像是新买的。
宋斯嘉略带好奇地接过来,打开一看,虽然确实也是投其所好的东西,终究不免还是有些小小的失望。
“哥,干嘛送我阿森纳球衣啊?我在网上买了好几件正品,要是重复了,多没意思。”
沈惜微笑不语。
“咦?”宋斯嘉很快就发现了点玄机,“好老的球衣,胸前还是『O2』呢,这是……02年还是03年的?”
“你猜呢?”
宋斯嘉抬起头,微微侧着脸瞅着沈惜,眉眼间尽是慧黠的笑意:“02和03年的主场球衣基本上是一样的,要是哥哥你很用心准备的礼物……我想应该是03-04不败赛季那年的。是正品吗?”
沈惜撇了撇嘴:“你这话说的!我会送你盗版球衣吗?”
“呀!”宋斯嘉突然又发现了一点异样,她抹平球衣的前襟,凑近仔细地瞅,“签名!博格坎普!是他的亲笔签名吗?”
沈惜看着她眼中闪烁的光芒,心底喜悦无比,微笑着点头。
“哈哈!博格坎普亲笔签名的不败赛季球衣!哈哈!”宋斯嘉开心地喊了一声,嗓门略大了些,不好意思地缩了缩头,向四面张望,好在也没什么人在意。
“这个不是专卖店买的,是博格坎普真的穿过的比赛服。”沈惜早就在盘算今年生日该送宋斯嘉什么礼物,上个月去英国,正好找到了门路,从一个英格兰老球迷手中购得这件球衣。对方倒也厚道,对这件十多年的收藏品,要价也不过5000英镑而已。能换得宋斯嘉发自内心的一场欢悦,自是物有所值。
宋斯嘉十来岁起就是当时渐渐崛起的阿森纳队的球迷,尽管近些年枪手成绩欠佳,但痴心不改,而她最喜欢的阿森纳名宿正是已退役多年的荷兰冰王子博格坎普。她家里收集了六件阿森纳不同赛季的正品球衣,但从来没有得到过博格坎普的亲笔签名,对这份礼物自然钟爱有加。
她喜滋滋地反复摆弄着这件球衣,几乎就把自己为哥哥准备的礼物完全扔在了脑后。直到服务员开始上菜,她不得不把球衣收起来之后才猛的惊醒,不好意思地把礼物递给沈惜。
是一套精装原版《GENESIS》。
这是一套由巴西摄影师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所拍摄的摄影作品集,被称为“写给地球的情书”,恰是沈惜心头所好。
其实最初宋斯嘉曾动念给沈惜织一条围巾。但一来时间不够,二来似乎不太合适,尤其是势必不可能完全不让丈夫齐鸿轩发现,也怕他多想。最后她精心挑选了这册摄影作品集。
不管礼物为何,对二人来说,其实只有喜悦程度不同而已,根本不会过多在意。点的菜已经上齐,两人收拾好东西,开始用餐,不时聊上几句。
对于即将到来的平安夜怎么过,两人默契地没有多聊。宋斯嘉开玩笑说自己第二天忙到要死,其实下课时也不过才八点多,还有大把时间可以和丈夫安排节目。沈惜更是早就被裴语微“预订”。既然他们不可能一起过节,索性就不去问各自的安排。
沈惜固然豁达爽朗,但毕竟是凡夫俗子,不可能完全消除了妒忌之心。他满心期待宋斯嘉能在婚姻中获得幸福,但真要让他去细听她与丈夫间的幸福细节,难免会油然而生悲哀苦涩之情,这是人之本性,倒不是任何理智、规则所能约束的。
吃完饭不过八点半左右,沈惜没有继续占用宋斯嘉时间的意思,早早将她送回了家。
转天便是平安夜。汇集了无数年轻人的崇滨大学校园里自然洋溢着浓郁的节日氛围。外国语学院联系留学生组织了一个平安夜Party,欢迎各院系同学参加;艺术学院则弄了一台圣诞文艺表演。这两个学院美女扎堆,自然会吸引无数男生趋之若鹜。
齐鸿轩慢慢从停车场踱往校园中心,盘算着是去外国语学院的Party转转,还是去看一会艺术学院的演出。这一天他没有课,整天都是在家中度过。妻子宋斯嘉晚上还有选修课,所以他特意在傍晚时开车来到学校,准备在妻子下课后,接她一起去看场电影。
强拉宋斯嘉在商场公厕做爱这件事的影响,迄今仍在。尽管妻子不像最初两天那样对他不理不睬,但齐鸿轩还是能看出她心里的芥蒂未消。尽管他对此不以为然,但自觉还是应该摆足风度,好好哄哄老婆。
说起来宋斯嘉的运气也真是不太好,居然在平安夜还要上公选课!
这时候排课的老师,会被很多学生抱怨死的。
可能是应了祸不单行这句话,妻子倒霉,做丈夫的也逃不掉。齐鸿轩还没想好等妻子下课这段时间去哪里消磨时光,在行政主楼前一头撞见一个他最不想见的人。
短裙黑丝,皮衣筒靴,满脸精致妆容,不复昔日大学女生的青涩模样。正值寒冬,校园里满是裹着厚厚羽绒服匆匆而行的素颜女生,乍见如此出挑诱人的装扮,本该令人眼前一亮,但齐鸿轩看着这张脸却只有尴尬。
恍惚间,他似乎回想起多年前自己第一次约这女孩一起去上自习时的场景,两人曾无数次在这个校园里牵手同行,当然也曾无数次在行政主楼前经过。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有那么一瞬间,齐鸿轩的脑海中还闪过了这女孩清纯的赤裸肉体,记得她被自己插入身体时皱着眉轻声呼痛的表情。
苏凌艳,曾经的女友,那个在被自己破处不久就甩掉的女孩。
要说起现在齐鸿轩在崇滨大学里最不想见到的人,大概非她莫属了。
如果要是在今天让齐鸿轩做决定,他多半不会和苏凌艳分手。反正当初被薛芸琳勾引上床时,他爱上的也只是这位学姐辅导员的风骚艳媚,而不是这个女人本身。而苏凌艳身上寄托的,毕竟是当年大学时代的爱情。她不算是大美女,但秀气文静,自有一番魅力,在当时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也算得上是院花。更何况,尽管是犹豫了很长时间,这女孩最终还是把宝贵的第一次给了自己。
当年的选择还是显得过于冲动。只因吃惯了薛芸琳这道大餐,再见当时女人味明显要差了一大截的女友,总觉得食之无味,久而久之,厌烦得重了,就懒得再虚与委蛇,索性分手了事。
其实何必呢?一边和性感火辣的学姐翻云覆雨,一边又和纯真良善的女友海誓山盟,不是两全其美吗?
当然了,如果他和苏凌艳一直走了下来,也就没有后来与宋斯嘉相亲,把这个自己最初的梦中女孩娶回家的好事了。
要是这么一想,当初和苏凌艳分手,也是对的。
一晃八九年过去,看苏凌艳如今的样子,真是今非昔比了,明显成熟火辣了许多。
齐鸿轩从本科到博士都是在崇滨大学读的,现在又留校任教。而苏凌艳当初本科毕业后,没有继续深造,直接在崇大学生处找了份工作。虽然她不是教师,但两人也是同事。算起来,这十多年里,两人其实整天都同待在一个校园,抬头不见低头见,常令多少有些内疚的齐鸿轩感到尴尬。
好在行政人员和教师间平时少有交集,而苏凌艳遇见这位前男友时基本上也是视若无睹,从来没再与他说过一句话。这倒反而让齐鸿轩轻松了许多。
在宋斯嘉也来到崇大教书后,齐鸿轩更不想在校园里撞见苏凌艳,尤其在夫妻俩同行的时候。他深怕前女友一时心血来潮,对自己妻子说些什么。尽管当初自己和她分手的真实原因并没有完全暴露,她也许到现在也不知道薛芸琳的存在,可给她破处后没多久就坚持非要分手这种事,听起来,好像也不是能为自己加分的。
对齐鸿轩来讲,最好苏凌艳永远把自己当作空气,只当两人分处不同的平行空间,永远不要相交。
当然,毕竟曾经在一起过,有过一些共同的朋友,更在十余年里同处一个校园,齐鸿轩多少还是听说过一些关于苏凌艳的事。据说分手后的苏凌艳好像换了一个人。过去的她斯文腼腆,很少对男生说话,有时甚至让人觉得冷冰冰的。自己从大一起就把她追到了手,却直到大三才成功劝服她和自己上床。
恋爱两年多才给女友破处,在齐鸿轩同寝室的室友中,除了一个本科四年始终没能找到女朋友的倒霉蛋外,他算是排名末尾。
但苏凌艳终于变了副样子。或许多少有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顾忌,她对同班男生倒还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冷漠,但对外就全无顾忌。据说在最后大四这一年里,她一共谈了十几任男朋友,从三十多岁的研究生到大二的小鲜肉师弟,大小通吃。
而听某些与她分手的前男友们吹嘘,她变得极易上手,通常是当天看对了眼,晚上就可以去开房,而且在床上很是带劲,对任何要求都尽力满足。到后来,传言愈多,似乎她也并不在乎是不是和男友上床,根本就是全面撒网。毕业进入学生处后,传言更盛,既有说她和许多学生尤其是留学生相交甚密的,更有直言她在学生处混得风生水起,深得处长“宠爱”的。
这种种说法,让作为前男友的齐鸿轩多少有些郁闷,感觉像是自己被戴了无数绿帽子似的。可细论起来,又无从说起。哪怕有关苏凌艳的传言全部属实,那也是在和他分手之后的事,齐鸿轩根本没立场做任何评论。
反正已经过去那么多年,齐鸿轩现在只求她远离自己,更为重要的,是彻底远离宋斯嘉。别的,随她去吧。
今天迎面撞上,苏凌艳与他擦肩而过,好像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回头望着她远去的背影,齐鸿轩有些感慨。依常理而言,她晚上想必是有约了。看穿着妆容,多半不是简单的约会,十分像足了约炮的节奏。想起自己当年说尽好话才说服她让自己触摸她上下各处禁地,又费尽气力哄得她同意给自己口交,最后绞尽脑汁才终于能脱下她的内裤,插入她的身体。如今见她这副样子,人生还真有些虚幻。
如果当初的苏凌艳像今天传闻中那样魅力十足,自己舍不舍得与她分手呢?
齐鸿轩不禁感叹:“人的变化就是那么大呀!”
几乎与此同时,裴语微和沈惜来到向阳吧。
今晚的酒吧,与平日很有些不同。装潢固然未变,但圣诞树、彩带、鲜花、气球等各色装饰却带来了许多新鲜色彩。其中一部分是酒吧为客人包场准备的,另一部分则是裘欣悦下午带人亲自布置的。
此时酒吧里已经聚集了百余人,几乎都是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分作各自不同的小圈子,玩玩闹闹,谈谈笑笑,热络无比。
酒吧的音乐区,一支乐队正在演唱98°乐队的《TheGift》。
裴语微很喜欢这首歌,轻轻地哼着,左顾右盼着。不时有人和她打招呼。
裘欣悦很快就发现闺蜜到了,赶紧过来拉住了她的手。裘欣悦是第一次见沈惜,冲他点了点头,上下打量了好一会,送给闺蜜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引着他俩往靠里的一个包厢走。
今天整个向阳吧都被两位大小姐包了,来参加Party的有不少是她们两人的朋友,不过更多的是朋友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半数以上是她们以前并不认识的。碰个杯打个招呼什么的,是场面上的事,但要一直聚在一起玩,还是不太自然,再说,也不可能让百多号人整夜都凑在一起。因此,说是参加同一个Party,终究是要分小圈子玩的。裘欣悦已经把最要好的几个朋友都聚在一个包厢里,只差裴语微一人。
沈惜亦步亦趋跟在两人身后,并不多话。一路往里走,遇到好几个向阳吧的服务员,其中多数并不知道眼前这男人也是他们的老板之一,只当是个寻常客人。
今晚坐镇酒吧的经理钟姐是知道沈惜身份的,不过老板半月君在交代今晚包场事宜时,特别嘱咐过她,如果见到沈惜,不必过去打招呼。因此两人远远瞧见对方,只是互相微笑致意,并没有交谈。
走进包厢,只见包厢里已经坐了十多个人,大部分是一对一对的。先到的几个女孩里见到裴语微,都大叫起来,有两三个还跳起身,一把搂住了她,嬉闹亲热。
沈惜倒是被突如其来的尖叫声吓了一跳。
刚刚恢复镇定,一只手突然毫无预兆地在他肩膀上一拍,又使他微微一惊。
偏头看,一张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面孔出现在他眼前。
竟是多年未见的高中同学孙易峰。
在看到孙易峰的瞬间,巫晓寒的面孔浮现在沈惜面前。
这位老友,巫晓寒的首任男友,真是阔别许久了。
当年高考后,高中三年里始终稳居年级前三,不出意外必能考进全省前十名的孙易峰,原本十拿九稳可以报考北大或清华。结果令人意外,在高考成绩一如预料出色的情况下,孙易峰填报志愿时,最终的选择却是宁南大学管理学院的管理科学专业,这令当年他的高中班主任大呼可惜。
倒不是说宁南不够好。作为985名校之一,多个学科的水准在国内名列前茅,能考入宁南本身就是许多人的梦想。只是像孙易峰这样,明明报考北大或清华是毫无问题的,选择留在中宁不免令人感到讶异。
高中时,沈惜和孙易峰同班,又都在学生会任职,同是俗称中“德智体美”
全面发展的好学生,虽算不上至交,也算是不错的朋友。只是高三时,孙易峰断然与巫晓寒分手,作为与巫晓寒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沈惜与他之间渐渐产生了些许距离。
进了大学,两人虽然同在宁南,几乎再没交集。哪怕沈惜前女友之一段婕当年也就读于管理学院,还和孙易峰一起任职于学院学生会,可她也是在极偶然的机会下才听说原来自己的男友和同院同学居然是高中同学。可见两人几乎不通音信,形同陌路。
毕业后,有过几次高中同学会,两人也像约好了似的,轮流缺席,始终缘悭一面。
沈惜怎么都不会想到,会在今天这个Party遇见孙易峰。
尽管心底芥蒂难免,但乍见老友,还是喜大过惊,少不了也是一阵寒暄问候。
裘欣悦为各人引荐。闺蜜间彼此熟识,倒不必介绍了,她们各自带来的男伴中有几位相对陌生。裘欣悦来得早,一个个都见过了,裴语微则还需要介绍一番。
裘欣悦的男友崔志良,上次生日会时已经见过,剩下几个陌生的男人则是在场几个女孩的丈夫或男友。
听完裘欣悦的介绍,沈惜才知道原来在场一位大小姐正是孙易峰的妻子。
这女子比裘欣悦和裴语微大了三四岁,身形纤细,文文静静,与孙易峰曾经的女友巫晓寒完全是两副模样。
裘欣悦介绍完包厢里众人,本该转而介绍沈惜,但她自己就是初识,也不清楚这位是何方神圣,目光自然转向裴语微。
沈惜不等裴语微开口,简单地自我介绍了一番。除了姓名和职业外,没再多说别的。这里的人都不熟悉沈家,更想不到沈惜之“沈”,就是沈执中之“沈”。
虽说都以为他不过是区区一个小商人,但瞧在裴语微的面子上,对他倒也还算热情。
除孙易峰外,在场并没什么值得沈惜特别在意的人物。他今天本就只是陪同裴语微而来,既没有交朋友的想法,更不可能有结识巴结有力人士的念头,于是礼貌性地与众人打过招呼,坐到裴语微身边,极少说话。要不是因为裴语微在众女之中习惯了坐在相对居中的位置,他自然要陪在这丫头身边,沈惜巴不得坐到角落,不声不响地过完这个晚上。
早到的这些人都已经点了饮品,裴、沈两人却都还没吃晚饭,随便叫了些吃的。包厢里现在一共有十五六人,话题也就极难统一,众人东拉西扯,话题终究不脱娱乐圈、购物、旅游、轻省的赚钱门路等,自然也少不了诸多八卦。好在没什么人说到沈家,不然一开始也没说清楚沈惜身份的裴语微会有稍许尴尬,真是听也不是,劝也不是,说明也不是。
沈惜对那些话题倒也不是完全插不上口,但缺乏参与的欲望,三缄其口,整个包厢里数他说话最少。
不过刚开始这段时间,他和裴语微都忙着吃饭,倒也显不出沉默来。
众人倒也不是始终聚在一起,不时有人离开包厢,去和其他朋友一起玩闹。
今晚裘欣悦还请了一群自组“君”乐队的年轻音乐人来向阳吧表演。吃完饭,裴语微拉着沈惜一起出去听了两曲。她最近也刚迷上这个中宁本地诞生的原创乐队。主唱黄子君是个瘦高的年轻人,不知是天生的还是小小地动过刀,眉眼细长,颇有几分韩国味的帅气。在参加过某档电视选秀节目后,“君”乐队近一年多来在中宁名声鹊起,好些迷妹在台下为黄子君欢呼。
又在几个小圈子里转了转,裴语微重新回到包厢时,情景又是一变。有几对开始掷骰赌酒的小游戏,还有几人则坐到一起热络地高谈阔论着。不时有人进进出出,沈惜仍然安静地待着,偶尔与孙易峰聊上几句。不过后者正陪妻子和几个闺蜜玩骰子,话也不多。
沈惜其实长于交友,但今晚并没有哪个特别值得结交的,自然懒得与人应酬。
要不是答应了裴语微要陪她过来参加闺蜜聚会,想着至少得陪她到午夜聚会结束才算完成承诺,沈惜可能早就砌词逃席了。
没过多久,裘欣悦拉着裴语微一道出去,说是去见几个朋友。沈惜见崔志良坐着没动,也就没站起来,瞅了裴语微一眼。小丫头果然说他没必要一块过去,自己很快就回来。在这段空档里,沈惜倒是与崔志良聊了一会,也都是些没营养的闲话。
裴语微回来得确实很快,只是脸上添了几分不悦。裘欣悦在旁不住劝着。听她们话里的意思,似乎是撞上了某个不太想见的人,好像又口角了几句。
“唉,你们不是初中同学吗?又一起在美国留学,干嘛这么不给他面子?”
裴语微撇撇嘴:“哪有一起留学?只是在纽约见过几面而已。我都不知道他念得是什么学校。就是看不惯他的样子!”
边上一个闺蜜凑过来问:“怎么了?谁惹我们微微了?”
裘欣悦笑笑:“吴伟杰啦!你们谁请他来的?我可没叫他啊。这家伙好像已经喝醉了,刚才非要拉微微的手,说了半天废话!”
那闺蜜“切”了一声:“这家伙不用给他好脸,草包一个,还想打微微的主意!”
好几个人的目光同时朝沈惜一瞥,裘欣悦也看似不经意地看了他一眼。却见他云淡风轻地垂首而坐,好像完全没听到她们在说什么。但在裴语微坐下后,凑到她耳边轻轻说了两句,瞬间令她转嗔为喜,哈哈笑了起来。
裘欣悦颇有些惊讶。她年轻轻轻,却继承了父亲待人接物的本事,这两年经营雅梵会所,接触形形色色的人物,在看男人的眼光上也算颇有功力,但沈惜这人却让她吃不准。
他自称不过是个茶楼老板,“布衣人家”这名字好像听人说起过,但绝不是什么大店面。他既然和孙易峰是同学,年龄必然相近,那比自己和裴语微至少大了六七岁。无论是财富还是年龄,都可说是全无优势。长得还算不错,可也说不上有多英俊潇洒。像他这样的居然能得到一向心高气傲的微微的青睐,裘欣悦是不怎么信的,可若非如此,裴语微为什么要带着他来参加平安夜Party呢?
莫非她现在没什么目标,只是带这男人来充个场面?
要充场面的话,更没必要找个像沈惜这样的啦。
虽说裘欣悦自己就找了个不太起眼的男友,但从小耳濡目染,总还是觉得门当户对是理所应当的。自己这么做,算特立独行,别具一格。但身边姐妹们总还是应该循规蹈矩地过日子。
眼前的沈惜,在她看来和裴语微实在不怎么般配。
只是一个晚上冷眼旁观下来,她多少还是看出几分异样。在这个包厢里,沈惜几乎是最沉默的一个。别人或许会觉得是因为他觉得不自在,插不上话,可裘欣悦看得清楚,这男人自始至终气定神闲。哪里是局促?分明是从容到了浑不在意的境地。
有古怪。就算是装,能装成这副高逼格的样子,也是本事。
小小不快像是不起眼的插曲,很快话题又转到了别处。
突然有人提起了某位不在场的闺蜜,裴语微好奇地问她今天怎么没来。裘欣悦叹口气,说:“失恋了!傻丫头都难过好几个星期了,叫她几次都不肯来!”
裴语微不知那闺蜜之前的故事,连连追问,包厢里几个女孩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了起来,好像人人都有几个旁人不知道的段子,不时引得众人惊叹唏嘘。
说下来无非又是一个渣男辜负痴心女的狗血桥段,只是这段故事里的渣男还是一个骗财骗色的劈腿屌丝男,更是引得众女群相谴责,一时叽叽喳喳,激烈无比。偶有灵光乍现,某些女孩还要转头冲自己的男友或丈夫小小发作一番,倒也算是无妄之灾。
坐在孙易峰妻子身边一个矮胖的女孩突然插口说:“唉,爱情这种东西,实在不好说。人要想寻求真正的平静快乐,还是佛家说得对:『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我们都是无法觉悟的俗人,注定要忧愁苦恼了。”
她是包厢里仅有的两个独自来参加Party的女孩之一,听这番话,倒像是她本身也受过莫大情伤似的。
这番话说深不深,说浅不浅,即便是初闻偈语一时没听明白的,由身边能听懂的一解释也就都懂了。多是年轻女孩,对情情爱爱的话题自然都极有兴趣,也有感触,个个都发表了一番意见。
孙易峰的妻子和这矮胖女孩最好,她平日喜欢在博客、论坛里写些文字,所爱的倒是与那女孩是一个调调的,因此她最为支持那女孩的见解。仿佛爱情就是世间最苦之物,而人之觉悟最高莫过于能离于爱者。
这番佛理,听着很是高深,众人即便不怎么真正理解,多半也说不出什么反对的意见,一时间大多数人都附和着这个说法,瞬间像是整个包厢里的人都大彻大悟,思想境界大为提升了似的。
孙易峰在妻子的闺蜜圈子里素以宠妻狂魔著称,几乎是妇唱夫随。他原本其实对所谓“若离于爱者”这几句并不怎么认同,但见妻子明确发表了意见,当然不会唱反调。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种境界本来就是最高的。可惜啊,我们大多数人终究不能免俗。”
他念的这首据称是禅宗六祖慧能所作的偈子流传甚广,很多没读过多少书的人也能诌上几句。在场众人固然没几个真有学问,终究人人接受过高等教育,对这几句话倒也都听过,远比“若离于爱者”那几句要熟悉的多。顿时又有几人随声附和。矮胖女孩在闺蜜群中向以“才女”自诩。她号称读过许多佛家经典,还说在庙里拜了某位高僧学经,蓦然发现此刻众人都围绕她引发的话题闲聊,不由得精神大振,又大发了一通感慨。
裘欣悦与这女孩交情泛泛,甚至多少还有些看不上她,只是相识很早,朋友圈交叉度又高,平时不得不虚与委蛇。现在见她喋喋不休地卖弄,不动声色地推了推裴语微:“微微你觉得呢?”
从小到大,或真或假这么多闺蜜中,要比性感,比有钱,比精明,裘欣悦或许会觉得有几个人选不分轩轾,可要说到谁是真正的才女,她只服裴语微。
初二时,全市初中生作文竞赛,裴语微不知为什么迟到了近半个小时,在截止时间即将到的时候勉强入场,还提前二十分钟交卷,最终却轻轻松松赢回一个全市第一名。这件事被裴新林吹了好久,几乎所有与裴家交好的人家的同龄小朋友全知道这件事。
何况裴语微读的是堂堂普林斯顿大学比较文学系。真要比读书,在这个包厢里,谁能胜得过她?或许孙易峰可以,听说他是宁南的高材生,算是一干姐妹找的另一半中学历最好的。那至少在闺蜜之中,是无人可比了。
“我对佛经读得很少,所以这方面不太懂。”裴语微没想那么多,坦然地发表意见,“但我写过一篇论文,是讲印度文学的,涉及到一点点这方面,查资料的时候顺便看了些有关印度教和佛教的东西。我理解,佛法,虽然讲空,但不是让我们放弃。为了不忧不惧,不苦不痛,就要放弃爱,逃避爱,算不算是因噎废食呢?不吃当然不会被噎到,但还怎么活?不爱当然不会被伤到,但我们为什么要活呢?我听过一句话,叫『视一切众生皆为有情,才是佛心』,我想我们不必逃避、排斥自己的感情和欲望。在感情里受不受伤,是智商和情商的问题;去不去爱则是人生的勇气和态度问题。如果要我选,我宁愿在受伤后认识到自己的智商和情商还不够,也不愿意发现自己在人生中缺乏勇气和态度。”
这番话与那矮胖女孩说的就大相径庭了,大多数人之前或多或少都曾出言赞同那女孩,听了裴语微的话,一时都沉默了。
那矮胖女孩过去很少成为中心,倒不是自以为是的性子。但今晚被人赞得多了,自我感觉正好,突然听到截然相反的意见,似乎隐隐还有抨击自己不够勇敢的意思,难免心底不快,她极不擅长掩饰情绪,当下就开口反驳。
裴语微没有要与她争辩的意思,更不想把今天的Party搞成辩论场。但那女孩不依不饶,像是非要争个输赢出来。裴大小姐又不怕事,既然对方无意休战,她也不惧辩论。
只是对方满口都是网络上的鸡汤金句,所持论调的基础则是那段“若离于爱者”的偈语,裴语微并不熟悉佛家经典,不能直接驳倒对方的立论根基,又不想在枝节上陷入意气之争,所以她并没有马上开口,默默组织着语言准备回应。
裘欣悦当然站在裴语微这边,抛开观点不讲,单纯就立场而言,她也绝对帮亲不帮理。但裴语微暂时偃旗息鼓,令她有些着急。恰在此时,她突然眼前一亮,沈惜嘴角挂着一丝不明其意的浅笑,像是有话要说。她刚想学相声捧哏似的搭上一句,带出沈惜的发言,却见他突然冲自己淡淡一笑,没等她说话,沈惜就开口了。
“『若离于爱者』这四句,说是出于《妙色王求法偈》。我读书少,到现在为止也没找到这个求法偈的实际出处,请教田小姐,这个偈子在哪里可以看到?”
沈惜记性极好,虽只匆匆介绍过一遍,但也记得这矮胖女孩姓田。
这一问剑走偏锋,脱离了是非之争,改为探讨观点的出处,那姓田的矮胖女孩面对请教,一时消了火气。可她也不知道去哪里找这什么什么求法偈。她是在鸡汤文里看到的这四句话,觉得莫名高深,平时经常挂在嘴边。要说实际出处,总不好意思说去微信公众号里找。
沈惜一开口,裴语微心里乐开了花。几个月的来往,在爱情方面几无寸进,但两人之间的了解还是日益加深。无论是阅读的数量还是广度,亦或口才上,沈惜只在她之上,绝不会逊色于她,他既然主动开了口,自己就不必再费脑细胞了。
再说,自己出手赢了对方,哪有带来的男人帮着出手爽呢?
沈惜在发问之前,就料定对方必定答不出。倒不是谦虚,他真的从没读过《妙色王求法偈》的原文。若要换一个渊博的对手,也许真要靠对方指点迷津,但面对这矮胖女孩,沈惜断定她多半更是不知,果然一问就中。
“说起来,我第一次看到《妙色王求法偈》,还是在金庸小说里。看它的全文,像是把《金刚经》、《阿含经》等诸部经典中的观点混杂而成。『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这几句听着是很漂亮,道理也讲得通,有点《心经》里『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的意思。可它说得是不是佛家至理,值得商榷。比较起来,我更喜欢《无量寿经》中说的:『人在世间,爱欲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苦乐自当,无有代者。善恶变化,追逐所生,道路不同,会见无期。何不于强健时,努力修善,欲何待乎?』微微刚才说了,我们可以输智商情商,但不能输勇气和态度。我也觉的,人生态度可能还是应该更积极一点。佛家也不是完全离世的,六祖慧能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既然不能离世,当然也就离不了最基本的喜怒哀乐,爱欲情仇。我想,学佛不外乎体会世间一切情,求得智慧上的精进和情感上的升华。”
这段话说得众人目瞪口呆,除了区区四五人外,大部分根本就没听明白沈惜随口道来的的那一段段引文究竟说的是什么。
矮胖女孩自然不愿服输,但她已经有些懵了,不知该如何回应。她自诩对佛经有研究,沈惜列堂堂之阵而来,那她当然也该多引经典中的原文来反驳,可她本就是个半吊子,读书时贪的只是闺蜜间“才女”的名头,背了一堆金句,却没增添多少智慧。现场辩论,最考底蕴,一时竟无言以对。
沈惜说这番话,本意也是先声夺人。就像在酒桌上,一上来先连干三杯高度白酒,只要同桌没有海量的酒疯子,多半人人都会怕,不敢寻衅斗酒。他读书虽不少,在佛经上涉猎也不算多,真要不断辩驳下去,迟早也会露怯。可要他装模作样地说上这么一番道理,唬一唬对方,倒还不难。
话锋一转,沈惜不再谈佛:“至于爱情嘛,我想还是《牡丹亭》题记中说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最有道理。情之起者,既是为人,也是为己。爱了一个人,固然是期待对方的回应,又何尝不是自己的一种修行?如果只求回应,那倒真是如果痛苦不如没有;可既然也是自己的修行,那无论是甜蜜还是痛苦,都是人生的磨砺,何必要斤斤计较生忧生怖?酸甜苦辣皆是滋味。就算痛苦不堪,但是接受,且不抱怨,不正是我们的高贵所在吗?福尔摩斯说过:『对于一个缺乏耐心的世界来说,坚韧而耐心地受苦,这本身就是最可宝贵的榜样。』”
“福尔摩斯?”
包厢里众人本来大多对沈惜所说的这些话没多少兴趣的,可不知为什么,听他娓娓道来,自然有一番令人折服的魅力,居然没人觉得厌烦。直到这时,才有人不由自主地出声发问。对他们来讲,看过英剧《新福尔摩斯》中的卷福已经算是“见闻广博”了,读过原著的屈指可数,更不必说背诵其中对白。只是听沈惜说着说着突然引了句福尔摩斯的话,一向以为那不过是消遣用的小说的人难免讶异。
沈惜不自觉地瞅了眼身边裴语微,小丫头挑了挑眉毛,随口接道:“《戴面纱的房客》。福尔摩斯劝朗德尔夫人的话。”
在这一瞬间,两人突然会心而笑。
在沈惜说完这番话后,别人对继续谈论已变得兴趣寥寥。裘欣悦不着痕迹地引出了新的话题,很快众人开始讨论冬天境外游是去马尔代夫还是巴厘岛更好。
裴语微突然想离开一下,安静一会,就托词要去卫生间。这次她示意沈惜与她一道离开。两人在吧台边随意要了两支啤酒,其实基本上也没怎么喝,就是拿在手里,并肩坐着,一时无话。
听台上的“君”乐队唱歌。
一曲方罢,第二首歌刚开始前奏,左手边离得较远的角落突然传来吵闹喧哗,叫声尖锐,随即又像有人动手,杯盘等物被摔碎在地上,乱糟糟一片。
经理钟姐快步朝喧哗处赶去。
一阵大乱。
没过多久,两个男生从吧台边经过,满脸兴奋。
“看见没,那记耳光打的!”
“没有啊!我挤都没挤进去,谁被打了?”
“裴歆叡啊!那小妞刚才还上台跳舞,那叫一个骚。转脸就被人骂作是婊子,还挨了一耳光,哈哈!”
“谁打的?”
“不认识,也是个女的,好像说她抢自己男朋友什么的。”
一听“裴歆叡”三个字,裴语微坐不住了,赶紧过去,沈惜紧随其后。
这边一片狼藉,一张桌子斜倒在地上,小吃、酒瓶、盘子散了一地。钟姐正在招呼服务员整理,又劝围观众人离去。裴歆叡捂着脸窝在沙发里,正在发呆。
“歆歆!”
抬头见到堂姐,裴歆叡原本还只是茫然的神情瞬间苦了起来,一把抱住裴语微突然嚎啕大哭。
“不哭,不哭……”见惯了堂妹各种捣蛋模样,极少见她有如此委屈伤心的时候,裴语微一时有点慌。
“你还好吧?是谁打的?”沈惜见周围大多数人虽然散了,还有些好事者嬉笑围观,悄悄在旁提醒裴语微,最好先离开这里,慢慢再问。裴语微也反应过来,现在让裴歆睿讲述事件过程确实不大合适。但说到要走,不免有些犹豫,毕竟还没和包厢里的众闺蜜打招呼。
沈惜与裴歆睿不熟,就让裴语微先把堂妹带出酒吧,自告奋勇回包厢去说明情况。当然他也顺便找到钟姐,让她把现场好好收拾一下,告诉她自己准备先走了。
大概二十多分钟后,沈惜走出向阳吧,带上裴家两姐妹,来到停车场。
趁着这个当口,裴歆睿已经断断续续把之前的事说了大半。半个多小时前她刚到向阳吧,本来想去找堂姐,但遇到了几个熟悉的朋友,聊着聊着一时兴起就把找裴语微这茬忘了。喝了些酒,听了会歌,还上台和另一个女孩斗了会舞,玩得倒很开心。回到座位没多久,突然冒出一个与她年纪差不多的高个女孩,劈头就问:“你是不是裴歆睿?你认识杨赫飞吧?”
裴歆睿正玩到兴头上,情绪高涨,根本没多想,随口就答:“是啊!杨赫飞我认识啊!”
没想到迎面就是一记耳光。“打死你这小婊子!”
裴歆睿当时就被打傻了。要不是身边朋友赶紧去拦,她说不定还会再挨那女孩好几个耳光。女孩似乎也知道酒吧里裴歆睿的朋友不少,不敢多停留,气哼哼地说了句:“别以为你够下贱就能抢人家男朋友!像你这种烂货,就去找黑鬼天天操你就好了!你离杨赫飞远一点!”说完,扬长而去。
说到这里的时候,沈惜正好出现。裴语微虽然还有疑问,但忍住了不再说,姐妹俩一起坐到了汽车后座。
沈惜只喝了几口啤酒,所以倒也不怕酒驾,只要别正面被逮到就行,开车是绝无问题。
“去哪儿?”他突然意识到还不知道该把裴歆睿送去哪里。
“你回家吗?”裴语微也有点吃不准,低头问堂妹。这丫头正缩着身子靠在她身上,抽抽搭搭地说了句:“还是回学校吧。”
“去宁南!”裴语微刚说完,沈惜就轻轻“呦”了一声,微笑着在后视镜里看了眼裴歆睿:“宁南的?小师妹呀!”
“哎!对哦!”裴语微突然反应过来,“你就是宁南毕业的哈!”
裴歆睿这时才仔细地看了看背对着自己的从刚才开始一直在堂姐身边的男人:“我是外国语学院的,你……你也是,也是宁南的?”
“嗯,不过我毕业都七八年了。”
裴歆睿一时没算出来已经毕业七八年的话,今年该是多大,但至少也该三十岁了吧?她本以为沈惜是堂姐的男朋友,可从年龄上来讲又不像。
她抬头看裴语微,想从她那里得到些暗示。却见裴语微只是很关切地望着她,眼神里满是怜惜,突然委屈之情又涌了起来,眼泪哗哗地流淌。
“我又没抢杨赫飞!就是有一次马都带来的,认识以后又一起出去玩过一次嘛。总共就见过两次!我才不想抢她男朋友呢!神经病!”
听裴歆睿嘟嘟囔囔的,裴语微大概明白了她与那什么杨赫飞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看来多半也就是曾经上过一两次床。在裴歆睿而言只是玩闹,哪想到会遭此无妄之灾?
但裴语微现在不方便说得更多。毕竟这是自家堂妹的私事,还涉及到性的内容,当着沈惜就不太方便了。
宁南大学离向阳吧不远,大概就是二十分钟车程。将裴歆睿送到宿舍楼下,裴语微陪着堂妹下楼,坐在宿舍外的花坛边又聊了一会。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把小丫头送回寝室,她则回到了沈惜车上。
好好的一个平安夜Party,先是和闺蜜小小争论了一番,又遇到自己堂妹被打。一时间,裴语微竟不知该和沈惜聊些什么了。
隔了一会,裴语微习惯性往身上一摸,突然发觉不对,左右一看,这才轻轻叫了声:“哎呦!我的包呢?忘在包厢里了吧?”
“嗯?”沈惜也一直都没注意,现在回想起来,好像裴语微借口上卫生间离开包厢时,就没把包带在身边。后来带裴歆睿离开,应该确实是把包落在包厢里了。
“没事没事,欣欣她们都还在呢!手机借我一下!”裴语微接过沈惜的手机,按了自己的手机号码。没过多久,就有人接起电话。
“微微呀!就知道你会打过来!”接电话的正是裘欣悦,手机和包都被她收了起来,没必要担心。
两人再返向阳吧。裴语微独自去包厢取东西。路上沈惜问过她,知道她不准备继续待下去,干脆就不再进去,站在吧台边等她。
离吧台不远的一个卡座里围坐着六七个年轻人,男生居多。一个明显已经有了醉意的男生正在手舞足蹈地说着什么。不知道是天生嗓门较大,还是喝醉了难以自制,他说话声音很响,时不时有几句话清晰地飘进沈惜的耳朵。
“她性欲很强的!刚到美国十几岁就让洋鸡巴破处了,每天都要搞,哪个国家的都行,反正就我知道的,操过她的,组个八国联军没问题!”
“骚得很!来者不拒,而且上下三通,身上一块处女地都没有了。我听她室友说,有一次半夜回去,看到她趴在客厅地上,正被一个印度留学生操屁眼!”
“跟我们平时一起玩的,有个上海的,家里也没什么钱,就是人很帅,个子很高,操过她三四次。他说只要刚开始努把力,把这骚货弄舒服了,后面就怎么玩都可以了,叫她舔屁眼就舔屁眼,叫她学狗叫就学狗叫。但要是没有高潮过,就很会对男人摆臭脸。”
沈惜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帮狐朋狗友正聚在一起聊某个认识的女生。男生一旦八卦起来,半点不输女生,尤其喜欢在下半身话题上转悠。何况还是一群喝多了的年轻人。沈惜也曾有过和朋友乘着酒兴一起谈论女孩的少年时光,只是说的话绝不会如此露骨而已。
沈惜对那男生的口吻微有反感,也就不再留心,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正在演唱的“君”乐队上。那边不停传来哈哈大笑,可见谈得十分尽兴。
又过了好一会,裴语微从包厢中走出,沈惜迎了几步,来到她身旁,两人并肩往大门走去。
途经那个卡座,恰好听到有人说:“原来裴歆睿勾搭人家男朋友,还是没她姐姐厉害!”
裴语微脚步一滞,沈惜眉头立刻皱到一起。
刚才他们谈论了这么久的是裴歆睿?不会,明明说到了美国留学的事。那……他们在聊的,是裴语微?
之前长篇大论的男生哈哈笑道:“那当然!跟裴大小姐比,她妹妹算什么?
我有朋友在她手机里看到过一张照片,整个篮球队排着队操她,满脸都是白乎乎的精液!被一两根洋鸡巴操,裴大小姐根本就不过瘾,裴歆睿哪里比得了?”
裴语微想都没想过自己居然会被人这么谈论,气得满脸通红,浑身发抖,一时竟呆住了。
“被洋鸡巴操屁眼,不会坏掉吗?”
“那就不知道了。我那个上海的朋友说,反正她的屁眼也不是很紧,但比她前面还是紧的多。她也知道自己已经很松了,就玩别的花样。每次干完屁眼,他都要放到她嘴里让她舔干净,据说大小姐特别喜欢吃刚从屁眼里拔出来的鸡巴,哈哈!”
沈惜脸色已经变得很难看,正要上前,裴语微却比他动得更早,几步冲到了卡座边。她早就听出说话的那人是谁,气愤难平,破口骂道:“吴伟杰!你放屁!”
卡座是有遮挡的,那男生不是坐在最边上,压根没注意到自己口中的主角就在附近,他正说得得意,裴语微的声音突然出现,惊得他目瞪口呆。
裴语微又气又急,有人在背后用这么恶毒的语言中伤她已经足够令她生气了,偏偏这些话还落在沈惜耳中。要知道,有些事情是无需证据的,只需要一句短短的话,就能在人心中扎下一根粗粗的刺。这样的流言让沈惜听到,自己就算百般辩解,恐怕也解不开他心头的疙瘩了。
恼羞成怒之下,裴语微抄起桌上的一杯残酒,狠狠泼在那个叫吴伟杰的男孩脸上。
被这杯酒一泼,吴伟杰面上一凉,眼前一黑,心底一颤。
终于清醒了三四分。
吴伟杰和裴语微是初中时的同学。他算是个小小的富二代,其父固然无法与裴新林、裘启平等人相比,但也是小有身家的。所以高考成绩不佳,无法就读稍微像样点的大学,他家里倒也不着急,直接安排了他去美国留学。当然,就算再有钱,美国的名校,也不是想读就读的。吴伟杰最终只是就读了纽约一个不怎么知名的学校。反正像他这样的,又不用拿着费尽心思搞得漂漂亮亮的简历到处去应聘,有个留学的资历,回来脸上多少有光,也就是了。
同是中宁人,裴语微在美国时也和吴伟杰见过几面,大多是同乡朋友一起聚会。
吴伟杰初中时就对裴语微有好感,既然同在美国留学,他觉得也算是个缘分,就尝试着发起了几次攻势,却完全没有任何回应。他在家里受宠,算是自尊心较强的,对裴语微的冷漠态度当然打心眼里不满。各自回国后,平时少有联络,今晚在酒吧巧遇,他本想凑上前再好好套套近乎,结果还是没能得个好脸,反而惹得裴语微大为不快,不欢而散。
当时吴伟杰身边有不少朋友,他更觉得自己丢了莫大的面子。憋着一肚子气,喝酒就没了节制,后来有朋友把话题转到裴歆睿被打一事上,他一时管不住自己的嘴,开始大放厥词。
反正之前他亲眼看着裴语微陪着堂妹离开,这一桌上又都是自己的铁杆哥们,私底下说一说,怕什么?
但是报复心一起,嘴上也就没了把门的。吴伟杰所说,没一件是他亲见。有两三成是当初在美国时小圈子里听来的有关裴语微的传言,大部分是他自己的臆想——他有时甚至就是在裴语微被一群黑人轮奸的想象中自慰的——更有一部分完全是他趁着酒意即兴瞎编的。
若在完全清醒时,吴伟杰可不敢如此信口雌黄。酒壮怂人胆,终究还是说出了口。
哪料到这些话会落入裴语微的耳中。
泼了一杯酒,裴语微难解羞恼,还想再泼第二杯。一时却找不到合适的目标,恰在这时,身边突然多出一只手,稳稳地递过来一满杯酒。正是沈惜不知从哪里拿的。裴语微顺手接过,又是当头泼了过去。
吴伟杰刚把脸上的酒抹掉,兜头又是一杯,酒水淋淋沥沥地流进了脖子,搞得毛衣领子都是湿淋淋的,极为难受。在这一群朋友中他有点老大的意思,平时被吹捧奉承惯了,当众被裴语微连泼两杯酒,原本因背后说人坏话而生出的那一丝羞愧惶恐被怒气遮盖,慢慢气急败坏起来。
裴语微恼怒地瞪着他。
吴伟杰被她瞪得有点发毛,又觉得好像周围朋友们都盯着他流满酒水的脸,惶急恼恨,一时昏了头,扬手就想给裴语微一记耳光。没想到手刚抬起一半,手腕一紧,已被人牢牢攥住,随即一股巨大的力量扯着他向外冲去。吴伟杰本来是坐在卡座沙发偏中间的位置,靠外还坐了一男一女两个朋友,现在被人拉扯着往外走,完全无力抗拒,硬生生从两个朋友身边挤过,重重踩了他们的脚不说,自己的大腿、腰胯被桌角重重撞了好几下,痛得他呲牙咧嘴的。
把他扯出来的自然是沈惜。他既站在边上,怎会眼看让裴语微吃亏?卡座地方狭小,吴伟杰朋友又多,挤在卡座边理论,要有哪个血气方刚的小子偷袭,腾挪不便,防不胜防。于是沈惜毫不犹豫,直接把这小子拽了出来,换到宽阔些的过道。
面对这么几个小子,沈惜虽然只是一人,哪会有半点畏惧?
吴伟杰只觉自己的手腕被抓得火辣辣的,抬脸看去,却是个并不怎么魁梧的三十来岁男人,少了几分怯意,张口说道:“我跟这小婊子说……”
话没说完,吴伟杰眼前又是一黑,半边脸瞬间变得麻麻的。他想打裴语微的耳光没能出手,自己倒是结结实实吃了一记巴掌。
沈惜这次出手既快又黑。他往日总给人留些余地,对吴伟杰这小子却不想轻放。那些胡言乱语,裴语微只听到两句,他可是前前后后听了许多。此前不知说的是谁,也不知是真是假,只能当这帮小子为人无德,酒后胡言,不去理他。但现在既然知道了是对裴语微出言不逊,不自觉也火冒三丈。
一见朋友被打,卡座里另几个男生一齐凑了过来。不过他们好像有些胆怯,不敢过分靠近,咋咋呼呼的,声援吴伟杰。
吴伟杰捂着脸,既怕又恨地盯着沈惜。
这里的冲突终于被周围的人注意到了,又有些人围了上来。
沈惜扯着裴语微,拦在自己身后,满不在乎地扫了眼前几个男生一眼。
“是男人的,动手不动口。要打架就上来,别嘴里骂骂咧咧的。骂人就是自己心里怂了,不敢动手又没脸跑,只能骂几句解解恨。你要真想动手,来!我跟你单挑!老子开始找人打架的时候,你他妈还不知道有没有上小学呢!有种的,你抄酒瓶子或者动刀子,老子陪你;没种的,过来给裴小姐道歉!说你喝醉了满嘴放屁。你自己选一样吧!”
对这两个选择,吴伟杰都是满心不愿意。可形格势禁,必须选一样,他愣了好一会,心里挣扎再三,最终还是选择认怂。
一来是他稍有理智就立刻明白裴大小姐根本就不该惹,真结了仇,自己倒还好说,老爸做起生意来说不定就步步艰难,处处遇敌;二来,今天这场子里虽说有些自己的朋友,但毫无疑问,裴大小姐的朋友更多,要比人多,自己肯定吃亏;最后,就算不比家世,不比人多,一对一单挑,他那帮咋咋呼呼的兄弟有没有看出来他不知道,反正他自己沈惜先抓手腕,再打耳光,亲身体验之下,最是明白压根没法和这人动手。
不认怂,难道要自己先上去被揍一顿,然后回家等着老爸在外面被人收拾了,再来收拾自己吗?
裴语微根本就不想理他,对他的道歉也完全不想接受。
沈惜却知道这事没必要闹大。本来只是一小撮人胡说八道,收拾过了,这些人也就知道了厉害。一旦闹大,人人都想问个明白,之前说的那些话反而扩散得更广,几经转折,说不定会冒出更夸张的版本来。
之前拦到裴语微身前时,沈惜就攥住了她的手臂,此刻手上稍稍用力,轻轻捏了两下。裴语微尽管还是气鼓鼓的,终究还是不说话了。
沈惜掏出一包纸巾,抬手扔给吴伟杰,他没看清是什么,忙不迭伸手抓住。
“擦擦脸,也擦擦嘴!这个朋友说,那个朋友讲,说来说去全是听别人说的!
听来就到处胡说八道。以后记得嘴巴放干净点!不然总有一天你会倒大霉!”沈惜沉着嗓子教训了几句,转身就走。
裴语微乖乖跟着他。
沈惜送她回了住处,一路无话。裴语微始终抿着嘴,满脸阴霾。
“这么多人在,闹大了反而麻烦。你要实在还是气不过,找机会我私下里去揍他一顿,好不好?”沈惜以为裴语微还惦着要找吴伟杰麻烦,在她楼下停好车,笑着劝解她。
“你信不信?”
“什么?”
裴语微很认真地盯着他:“他说的那些话,你信不信?”
“哈!”沈惜轻松一笑,“没什么信不信的,因为这些根本无所谓啊!”
“你……”
“哎,你千万别接最土的那句台词啊……”沈惜打断她的话,“无所谓就是相信啦!”
“本来就是啊!”裴语微小脸憋得通红。
“唉……怎么说呢……首先,我不信你的人品,也信你的品位;不信你的道德,也信你的智商。所以那小子所说的那种三流色情小说的桥段,太蠢了,怎么会让人信呢?你对我的判断力有一点点信心好不好?”
裴语微脸色终于好了许多。
“其次,就算他说的全是真的,又怎么了?很丢人吗?”
“啊?”裴语微有点发呆。
“就算是真的,那也是你的生活,你过得开心,又不伤害别人,关别人什么事?站在道德高度去评价一些其实根本与道德无关的事情,那是缺乏基本的智力和情商的人才会做的事。我们也算是朋友,你应该对我有信心才对啊!”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呢?”
“啊?”
“你说得这么轻松,无非是因为我不是你女朋友啊。要是你听说自己女友有这样一段过去,你也这么无所谓吗?”裴语微恨恨地瞪着沈惜。
沈惜抿着嘴没说话,突然伸手按在裴语微脑袋上,狠狠揉了两下。
“你要是我女朋友,刚才我就不止打他一记耳光了!”
“哎呀!头发都乱了!”裴语微对他的动作倒没什么反感,出于女孩儿的天然反应,第一时间去看后视镜里自己的发型。
“对人作判断,我不靠耳朵,也不靠眼睛的。”沈惜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靠这里。与人相处,我会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再说,一个女孩儿在遇到我之前过着这样的生活,如果我没有爱上她,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关我什么事?
如果我爱上了她,那她过去怎么样,也与我无关。所以,假的,不值一笑,真的,也无关紧要。这就是我说无所谓信不信的原因。”
沈惜说得真诚,裴语微一字一句听来,心情居然慢慢平复下来。
又坐在车上碎碎地聊了一会,时近半夜,突然密密地下起雪来。
又看了会雪花乱舞的情景,裴语微终于下车,与沈惜作别。
没走开几步,突然听沈惜在背后喊她。
转回头,却见他也下了车,搭着车门,认真地说:“微微,圣诞快乐!”
笑容刚刚浮起,还没完全绽放,一个小盒子就迎面丢了过来。
裴语微下意识地伸手接住。
“圣诞礼物!但愿你喜欢!”
裴语微轻轻揉了两下被包得严严实实的小盒子,突然狡黠地一笑:“回去看看后座!说不定圣诞老人会在那里给你留一份礼物!”
沈惜楞了一下,突然哈哈大笑。
裴语微神采飞扬地转过身,脚步轻盈地上楼。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