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月老牵根线(十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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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睁开眼的时候,整个人说不出的平静。

一侧头,枕边人依旧睡着,精致的脸庞让人惊艳,平稳的呼吸声传入耳中,仿佛无边大海的深情呼唤。

这就够了。

程慕轻轻地触摸着时远的脸,手指沿着他的眼睫毛轻轻滑过。活了这五千万年,此刻他终于觉得有了一种叫做“满足”的感觉。

感觉手指下的眼皮稍动了动,他立刻撤了手。昨天累着了他,今天好好休息吧。

程慕走出门时脸上不知不觉带着笑容。

一切都那么美好,直到出现了一个人。

“上仙,好久不见。”

程慕看着那一身红衣似火的男子,无怨无怒。

“殿下安好。”

“哼。”男子撩撩衣袖眯眼看着程慕,“上仙,你掌管姻缘已久,不会不懂规矩,自己明知故犯吧。”

程慕想着那张印在心里的脸庞,声音不由提高了些:“那又怎样。”

“怎样?”男子微微一撇嘴,“身为上仙,你竟然与男子做出那种无耻之事,若不立刻回天认罪,后果——想必上仙十分清楚。”

“若是喜欢一人是一种罪,那这世间有多少人都要受罚。我既然做了这种事,便绝不会回头。”程慕一副不在乎的口吻接着道:“后果?不就是放弃这千万年的修行吗,我程慕会怕?”

火神眼里有了一丝震惊,然而紧接着这种震惊就被无限放大。

因为——程慕说完的瞬间,就施法对自己出了手。

仙骨已剔,**凡胎,与常人无异。

程慕脸色虽白却音色不改,“殿下,请回吧。”

说着他转身颤颤巍巍地走了,不再看身后一眼。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时远大吼出声,眼里泪光闪闪。

“时远,你为了我渡情劫下凡十几年毫无怨言,我感动。你那日分明不饿,见小木姑娘靠近我却假装饿了,我为此在梦中都会笑醒。还有,你那日当着众人的面质问我时,我心里早已有了定数。这么多事情都发生过了,这句话你还要问吗?你还需要理由吗?”程慕似是下了决定,“如果你非要一个理由,我给你。”

“因为——我爱你。”

时远定定地看着脸色苍白却忍着站的挺直的程慕,什么话都说不出口。

他无话可说。

“程慕,给院子里的花浇浇水。”

“好。”

“程慕,给鸡喂喂食。”

“好。”

“程慕,给小爷端茶。”

“好。”

“程慕,小爷要吃饭。”

“好。”

“……喂喂喂,程慕,这大白天的你要干嘛!”

“时远。”

“……啊?”

“给大爷暖床。”

“我不……程慕你大爷的……”

阳光灿烂,鸟语花香,房间内却惨叫不断。

山前一屋,房前一院,花香四溢,鸡犬相宁。

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对有情人。

后来,他们收养了一个孩子,这孩子看着呆愣实则聪颖。

他见证了时远是如何嘚瑟如何被压被压再被压的悲惨故事,他也见证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动人爱情。

*******

遇见时远阿爹之前,我没有名字。我整日游荡在大街上,饿时就趁人不注意抢些吃的,总有挨打的时候。我曾经一度一闭眼就觉得会醒不过来,不知道自己在哪个瞬间会死,不知道自己活着干嘛。

记忆中,那天是个下雨天,我讨厌下雨天。

可那个下雨天,我却一辈子铭记于心。因为那天,我头顶上多了一把伞。

你还好吗?要不要跟我们走?

这是伞的主人的第一句话,他的声音听着很干脆,我仰起头看过去,才发现他长得那么美。

听着他的话,我下意识地一偏头,就看见一个身穿黑色布衣的男子。

那时,我没想到他们竟然会有那么深的感情,也没想到我会从他们那里得到我原本无法企及的爱。

那时,也许是因为想要活命,也许是因为感动,我毫不犹豫地跟着他们走了。

给我撑伞的就是时远阿爹。

后来,他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小猫。

他说家里有鸡有狗就是没猫,所以取了这个名字。

对于这个名字,我很喜欢。因为之前根本没人为我起名字。他们不是叫我喂就是叫我小乞丐。

后来,我才知道,时远阿爹会注意到我是因为程慕爹爹。

噢,程慕爹爹就是那时穿着黑衣的男子。

时远阿爹告诉我说,当初他也是见到那么脏兮兮的程慕爹爹,然后救了他,可惜他没想到救了个坏人。

说“坏人”二字时,他的表情一点都不是嫌弃,反而有种深情包含在里面,只是他不自知而已。可我,却看了个清楚。

因为那时,他的嘴角是微微上扬的。

他喜欢程慕爹爹,真的。

程慕爹爹这人怎么说呢。

他不平庸也不张扬,他不卑微也不自大,他虽不轻易言情说爱却也并非无爱之人。

初见他时,他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和时远阿爹一人牵着我的一只手。

那手虽触感微凉,却让我从手里暖到心里。

他不说,只做。

可这,也便足够了。

不说只做,他践行了一生。

所以,我经常会在不经意间听到时远阿爹各种各样夹杂着痛并快乐的叫骂声。

对了,程慕爹爹的厨艺也是值得一说的。

每次时远阿爹发些小脾气时,程慕爹爹总能变着法的用饭菜讨他欢心。

可这要是很生气,再好的饭菜也没用。

然而,程慕爹爹还是能治住他。

一个字——做。

这“做”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所以,时远阿爹看起来总是稍逊一筹。

但是,我知道,他们之间无关乎输赢。

“情”之一事,我以前不懂,可和他们一起生活了很久,我渐渐地对情有了认识,有了了解,甚至有了一份期盼。

我期盼着某天,我也能拥有一份像他们这样的爱情。

他们在爱里活着,他们幸福着,快乐着。

他们白发苍苍直到不能动时,仍旧爱意满满。

他们要求死后把他们葬在一起,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这有什么可说的呢?生同寝死同穴。

这是天经地义的。

两个墓穴紧紧挨在一起,仿佛回到了他们那些牵手的日子。

我该走了。

因为这里没了我要存在下去的理由。

你问我之前在这里存在的理由?

也许——就是为了见证一份庸俗的爱情罢了。

这爱情,似乎,地久天长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