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1 / 1)

我家的末世少女 茸嵘 1520 字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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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号。

早上6点半,季年准时被孟夏喊醒了。

孟夏踩在高低床的梯子上,伸手摇着上铺的季年。

季年睁开眼,一脸呆滞看着天花板,随着孟夏推动像死猪一样左摇右晃。

晃了一会儿,他好像清醒了下,喃喃道:“让我......让我再睡会儿......太早了......”

“不行!起来起来!”

孟夏推着他道:“饭点了!老板说了,早上6点半开饭!”

“哎......大山里的人,起得真早啊......”

季年叹了口气,翻身抓住孟夏晃他的小手,“好啦,我起,看在准女友大人的面子上......”

“......”

孟夏把手抽回,跳到地面。

“什么看在我的面子上......你自己不吃早饭吗?”

“有的时候为了多睡1分钟,可以不吃早饭......”

“我监督你,你休想!保证健康的饮食,保证健康的作息,然后......”

孟夏说着突然顿住,脸微微发红。

季年怔了下,倒是明白了她的意思。

“然后......我们俩一起长命百岁,一起相伴到老?”

“......你,你快点换衣服!我刚刚都看到下面楼层已经有人去吃饭了!”

“诶好好......”

季年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笑看了她一眼,指了指下面的行李箱道:

“你帮我拿衣服上来吧,我懒得去卫生间换了,也不方便,就在上面换好了。”

“哦,你要穿什么衣服?”

“你看着拿。”季年顿了顿补充道:“选你觉得我穿着好看的衣服。”

“唔......”

孟夏点点头,打开行李箱,把里面的衣服裤子拿出来摆在下面床上挑了一阵,然后给季年扔上去一套。

季年接过,缩在被子里换上,然后掀开被子叠好,再套上外套跳了下来。

穿上鞋子,上下整理了一番,季年低头看了看自己,孟夏选的是一套比较简约朴素的。

白色的高领翻卷毛衣+卡其色外套+淡蓝色牛仔裤。

整体比较宽松,有点小清新,也有点暖暖的感觉。

季年抬头看了下少女,然后去洗漱。

洗漱完后,他牵起孟夏,边往外走边道:“你现在都会帮我弄穿搭了,这是你喜欢的?”

“嗯。”

“那......今天的我,是你最喜欢的样子?”

“......还,还可以吧。”

孟夏有点害羞的偏头。

季年看着她,走了一会,然后拉了下她的手道:“今天,你蛮讨厌的。”

“......?”

孟夏愣了愣,扭回头,脸色有点僵:“我讨厌?”

“嗯,这是个缩略组合词”

季年笑道:“讨人喜欢,和百看不厌!你每天的模样,都是我最喜欢的样子!”

哒!

孟夏盯着季年,脚步突然顿住,鞋底和地面发出一声摩擦声。

她微怔着抬手摸了下自己的脸,感受了下心情反复反转,所以一下变得很高的温度。

然后察觉到眼前只差几步就要走出小楼的距离,突然甩开季年的手......往回跑去。

季年眨了下眼,回头看着少女的背影喊了声:“你干嘛去?......”

“我......我去洗个脸!我早上好像忘记洗脸了......”

孟夏声音迅速远去,跑回房前,掏出钥匙开门,钻了进去。

过了一会儿,她关门出来,走过来看了季年一眼,没再牵他手。

“走吧......吃早饭去。”

“你......刚刚是去洗了个冷水脸吧。”季年瞧着她脸色恢复如常,问了一句。

孟夏偏头,无语:“废话......这里水棚里才有热水。”

“嗯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你是觉得脸红着等会吃早餐被人看见,更害羞?”

“你够了啊!......”

孟夏回头瞪了季年一眼,伸手轻掐了下他的胳膊:“有的时候,我会突然想打你!......”

“......”

季年汗颜,连忙举手投降:“我错了!师傅晚上再练......”

“哼!......”

孟夏翻了个好看的白眼,领头走在前面,去小院中间的打饭点。

外面此时,真如孟夏说的,已经有人过来吃饭了。

大家都起得很早。

两人在最后面排着队,过了一会,轮到他们,打饭的师傅就是民宿老板。

他看着两人有些惊讶的笑了笑:“嘿!你们起得很早啊,我还以为你们起不来,又要错过饭点呢。”

“是有些人差点起不来呢。”孟夏睨了季年一眼。

后者摸摸鼻子有些尴尬:“咳,起不来也得起,有人喊......不是,是我们今天打算去西面那座山上看看,所以还是的早点起。”

“诶?”民宿老板闻言怔了怔,然后道:“西面的山啊,你们不用去,那边没什么好玩的,最穷的地方就是那里咯。”

“我们就是要去最穷的地方。”季年笑道:“我们不是旅游的,是来做慈善的。”

“哦!做慈善啊!”

民宿老板抬头左右看了下两人,然后手上勺子挖得深了点,一大勺菜,就装到盘子里了。

“给,你们多吃点,这山路特别难走,还高,特别耗体力的,一来一回,你们估计得晚上才回了。”

“要这么久啊?”

季年有些惊讶,他只是听秦臻的邻居说了,然后自己在地图上查了查。

具体情况,这次没有像周清正这样去过的人提前了解,就无从得知。

“那这样看,我们上山还得多带点干粮和水。”

“还有登山棍。”

民宿老板补充道:“这个必须有,你们等会去旁边店里买,或者我借给你们,你们没去过,不知道西面那路有多难走。”

“呃,好,我们等会去买。”季年想了下,又问道:“这山......有狼吗?......”

“没有,咋会有狼嘛,不过傍晚的时候,有时候有野狗,几只成群的,你们得小心点,尽量别太晚下山。”

“哦......”

季年顿了顿,有些疑惑道:“既然这山又高又难走,晚上还有野狗这么危险,为什么人还住上面?搬下来啊。”

“搬下来?......”

民宿老板苦笑着摇摇头:“哪有说说那么容易哦,搬下来他们连房子,田地都没了。

收入没有,靠什么活?住在上面至少还能活着。”

“嗯......这样。”季年默然,和孟夏接过打来的饭菜早餐,端到一边桌上坐着。

“我们这次,得小心点。”

“是因为那个野狗,很危险吗?”

孟夏想了想道:“和秦臻家里的那条黄狗有什么区别?”

“呃,大概是有点朝着狼的习性演化了,会合作捕猎,比较疯狂。”

“那没事,我们在5星级酒店那种都没事,这怕什么。”

“不......如果你玩过‘攻其阴睾’的游戏,你就懂了,疯狗有的时候比人难缠......速度很快。”

“嗯......”孟夏闻言再想了想,随后压低声音在季年耳边道:

“还是没事的,我没跟你讲过,以前的鼠兽,速度特别快,而且大概一只就有狗三只那么大,很凶,但我能无伤杀它。”

“啊......”季年愣了愣:“你说的鼠兽,不是老鼠那种?”

“不是,老鼠太小了,长得倒是有点像。”

孟夏离开季年耳边,开始吃早餐:“总之,安心,你实力还可以了,我也会保护你安全。”

“嗯......”季年应了声,吃了会道:“孟夏,我突然有点好奇,你全力出手是什么样的?打你说的那个鼠,你全力了吗?”

“全力了。”孟夏点头:“不全力,会受伤。

不过......你最好还是别知道我全力是什么样......”

“怎么了?”

“嗯......我觉得我全力出手的样子,你肯定真的会讨厌,不是缩略组合词那种......”

“诶?......”季年愣了下,看着孟夏有些不自信,眼神躲闪的样子。

他想了想,伸出筷子夹住她正要夹菜的筷子,然后提起来一点,让她目光对视着自己。

“孟夏,我之前可不只是调侃的。”

“什么?......”

“我说了啊,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

“怎么了?不说话。”

“没怎么......”孟夏沉默和他对视了会,把筷子抽了出来,头稍低,继续夹菜。

“那......说好了,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见到我全力出手的样子,不准不喜欢。”

“当然了”

季年放下筷子比划了下出拳的动作道:

“我想象了下,你那个样子大概会特别帅气,帅气的女孩子,超有魅力的”

“嗯”

孟夏嘴角勾了勾,瞟了他一眼,脸微红,把之前害羞没说出来的话说了。

“季年,你今天的样子,我喜欢,你以后的样子......我也,我也喜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