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悟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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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呢这是?这才刚见面就跟个斗鸡眼似得杠上了?”余泽海的目光在两个小家伙身上来回扫视了一圈,说道:“你俩的身世差球不多,若是严格来说,也算是同病相怜了吧。如今既然都入了我门下,以后就是相亲相爱一家人知道吗?不准搞窝里斗,否则粑粑要你们好看!”

从动物的遗传基因来说,猴子的智慧远远要比狼聪明多了。但是,小螃蟹这段时间已经服用了不少的灵泉,所以,它目前却反倒要比小金丝猴聪明灵醒了不少。

“呜呜……”

听到余泽海的训话,小螃蟹点了点头,又伸长脖子蹭了蹭余泽海的库管,很是傲娇的盯了一眼小金丝猴,然后打了一个响鼻,这才慢悠悠的朝着香气浓郁的灶房走去。

“我去!这个小狗狗该不会是成精了吧?有这么灵醒的狗吗?你们有没有看到它刚才的动作和表情?”

说真的,小螃蟹刚才那一套组合拳打下来,顿时让堂屋内第一次看到的人个个目瞪口呆,震惊不已!

“哈哈……”

余泽海见状,昂着脑袋很是嘚瑟的说道:“没办法!因为我是天才嘛!所以,我养的狗狗又能弱到哪里去?什么叫做‘虎父无犬子’?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微微一顿,余泽海抱着小金丝猴站了起来,说道:“大家先喝茶稍候片刻,我去冲洗个澡,也顺带给黄瓜清洗一下,这小家伙身上臭烘烘的不说了,说不准还有跳蚤和虱子呢。”

“不准叫黄瓜,难听死了!”何冰冰杏目圆睁,猛地娇声说道:“叫‘悟空’吧!齐天大圣,远比你那个葡萄黄瓜什么的破名字拉风一万倍!”

“纳尼?”

余泽海回头看了看何冰冰,发现对方的目光正有些不善的盯着自己,于是他连忙打了声哈哈说道:“嗯,咱们的村长大人还真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呢,这名字取的真心不错!悟空,齐天大圣,拉风!大气!那行,小家伙啊,你以后就叫‘悟空’了,不过,粑粑姓余,所以你叫余悟空!”

余泽海的话锋转的太快,快到所有人都没有回过神来,他接着说道:“走喽!小悟空,跟粑粑一起去洗香香了……”说完,抱起小金丝猴,也就是小悟空快速的夺门而逃。

说来也怪,小悟空对其他人始终充满了恐惧感,但是对余泽海却异常的亲切。这一点,和小螃蟹最开始的时候非常相似。

对此,余泽海也琢磨过,一是他身为修炼之人。修真,得道,道法自然。所以在修真者的体内,通常会自然而然的逸散出一种自然的气息;另外,余泽海又长期饮用灵泉,他的身体被灵泉重重改造,自此也会外显出灵泉特有的清新气息来。

动物都是大自然的精灵,它们崇尚自然,亲近大自然。余泽海身上的气味给予它们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和熟悉感,也许会藉此将其误以为是自己的同类也说不准。或许,这才是小悟空和螃蟹依恋自己的原因吧。

第一次洗澡,小家伙那是百般的抗拒和不配合,无奈之下,余泽海只得拿出了上次诱惑螃蟹的那套方法,这才勉强给小东西把全身洗的干干净净。用毛巾擦干后,小悟空坐在余泽海脖子上,浑身蓬松的金黄色毛发香喷喷的,小家伙不时的闻一闻身上的香味,满脸的欢喜和臭美。

早餐老妈准备的是包子花卷,还有西红柿鸡蛋汤。

余泽海去厨房拿出了两个不锈钢小碗,盛了大半碗的蛋汤,又朝每只碗里加了一些灵泉,分别给螃蟹和小悟空放在面前。看着两个小家伙愉快的喝着兑了泉水的西红柿鸡蛋汤,余泽海的脸上满是欣慰。

像小悟空这种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家伙,通常是很难人工养活的。只不过,小家伙比较幸运的是遇到了余泽海,有着灵泉这种逆天灵物,活命还不是小意思了。

天已大亮。

镇派出所的干警还没有赶到,至于那伙盗猎者,仍旧由余家坳村儿的村民轮流看守着。

余泽海家,众多大人刚刚离去,一群小娃就叽叽喳喳的跑了进来。而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过来看小金丝猴的。

看着周围一双双眼神炙热的小屁孩们,小悟空惊恐的钻进余泽海怀里,双手更是死死的抱着余泽海的脖子,浑身瑟瑟发抖着。

没办法!

小家伙不仅怕生,而且之前又遭受到了莫大的刺激,如今它那小小的心灵深处,对于人类这种两条腿的生物极其恐惧和害怕!

余泽海轻轻的摸着小悟空的脑袋以示安慰,说道:“小悟空还有些怕生,等过段时间相互熟悉了,再让它和你们一起玩。娃子们,洗脸刷牙了没?去压水井跟前洗个手,然后去灶房找你们婆婆去,今早上做的包子花卷还剩了很多,快去吃点东西,吃完出来幺叔给你们看动画片哦。”

“好耶!”

当一群娃子啃着包子围着笔记本大呼小叫的看着动画片时,余泽海不禁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其实,上次在红树林网吧的时候,余泽海就从网吧[txt小说 www.txtxs.info]的服务器里,给自己的笔记本电脑里拖了不少的动画片。在前世,当时岛国的动画片可以说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登峰造极的水准,无独有偶的是,余泽海也挺喜欢看这种玩意,所以当时岛国出品的很多动画片他不仅看过,且耳闻能详!

余泽海至今还记得,他当年为了一部动画片,竟然狂追了数年的时间。这种疯狂和执着,几乎和当时很多宅男在小说网站上追书,以及那些女孩子追剧差不多了。

吃饱喝足之后,小悟空双手环抱着余泽海的脖子哈欠连连,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余泽海见状,起身抱着小东西朝卧室走去。

卧室内。

余泽海将小悟空放在自己的床上,手里捏着一块儿玉石蹲坐在书桌前发起带来。说起来,余泽海至今还有些难以置信,这次深水之行,他不但搞到了不少的玉石,而且还得到了一笔意外之财!

两亿三千万!

这笔钱在那些普通人眼里,绝对是一个难以企及的天文数字。但是对余泽海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而言,则无疑于九牛一毛而已。

按照胖子所说的情况,若是溢价拿下TT,那可是一笔庞大的数字。虽然胖子已经从家里拿到了10亿的创业资金,但事先说好了是两个人的事,余泽海自然不会打马虎眼。亲兄弟明算账,到时候该出多少,那自然是一分都不能少的。

就像余泽海事先所说的那样,对于他们要合伙做的事情,他是不会参与日常管理和运营的,如此以来,公司的股份应该是胖子占大头。而余泽海的心里预期也只是3-4成的样子,即就是这样,他自己手里仅有的两亿六千多万仍旧相差甚远!

不过,目前的好消息是,下周三西南那边就有个非公开性质的私盘。这是余泽海的机会,也是他修真之路正式杨帆启航的一场际遇!

钱,要赚!

修炼资源,更要积累!

赌石虽然有些不靠谱,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快速完成自己的原始积累,远远要比依靠赌博更靠谱些。毕竟,前者再怎么不着调,但是在华夏的法律体系下,仍旧属于合法行为,不像赌博那样人人喊打!更何况,余泽海平时难得去西南走一遭,又恰逢私盘期间,若是不多屯一点修炼资源都有些对不住自己了。

想到这里,余泽海拍了拍脑门,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随后想了想,起身关闭了房门,一个闪身进入了久违的塔内空间。

这些天以来,余泽海一直都在外面跑东跑西,自从上次认真撒播完蔬菜种子后,余泽海平时也只是以意念控制对里面种植的蔬菜花草浇点泉水而已。如今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也是时候看看收货了。

在塔内空间的角落处,栽满了一小片长势极其喜人的兰草,而且,看样子都已经到了含苞未放的时节了。对于兰花,余泽海了解的并不多,他前世虽然听的多,也看过这方面不少的新闻报道,但充其量只是晓得这种高雅的玩意都是那些有钱的阔佬们玩儿的,他自己并没有什么研究。

“看来,回头得狠狠的脑补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了!说不准这些玩意,以后还真能变成自己的摇钱树呢!”望着眼前这片二十多株兰草,余泽海砸吧着嘴,心里美滋滋的想到。

未来的【大青山花卉培植基地】,而兰花正是其中的拳头产品!这玩意和其他产品不同,那些高档的、有特色的兰花,市场的需求量极大,而且还供不应求。因为,当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那些有钱人对于精神的需求的投资额度,实际上要远远高于对物质需求的投资力度。

余泽海很清楚,那些装逼玩兰的人,都是非常舍得花大价钱的阔佬。一盆兰花炒到几十万、几百万都很正常,而且,高档的兰花更是有价无市,这种情况不由得让余泽海想起了“人傻钱多”几个字眼。

其实,仔细想想也就释然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那是因为通常舍得花大价钱购兰花的人,又有几个真正懂兰?又有几个又真心喜欢兰花?这个社会,最不缺的就是那种趁浪逐波和随俗浮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