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3章 照惩不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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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不让比利受到伤害,就只有在抵达胃前,将他救出,想到此处,我挥刀猛斩,寒光乍现,瞬间劈在鱼腹上,却被厚厚一层鳞片挡住,只切开一道浅浅的白痕。

嘶,好硬的鳞片!

我心头微惊,同时心中更急:这样下去,就算破开鳞片,比利的皮肤怕是也会被消化的七七八八。

焦急之下,我凝出杀意,就准备放手一搏,陡然间,余光瞄到一熟悉的曼妙身影,心头一动,转头道:“凤凰,帮忙!”

凤凰茫然的应了一声,就游了过来。

我伸手一指被我砍了一刀,正对我凶目而视的大鱼道:“揍它肚子一拳,不用全力......三分力道就成。”

凤凰应了一声,就朝着大鱼冲去。

大鱼并没把小不点似的凤凰看在眼里,反而满眼里装的都是我这个伤害过它的人,于是张开血盆大口,就朝着我吞了过来。

这一来一去,直接缩短了凤凰和大鱼接触的时间,就见凤凰娇小的右拳握在腰侧,低喝一声,随即闪电般出拳,然后——轰!

巨大的力道如出膛的炮弹,将水流压缩到极致,竟然凭空生成一面巴掌大小的水墙!

水墙重重撞在大鱼腹部,瞬间撞进去一个巨大的凹坑。

在巨力作用下,直接中招的鳞片当场碎裂,并如玻璃碴子一般,深深扎进凹坑里,直接刺破了它的内腹,瞬间使它奄奄一息。

原本拥有强大防御力的鳞片,转瞬之间,竟成了要它命的凶手,逆转之大,令我咋舌。

而随着身躯的凹陷,巨鱼下意识的张大了嘴巴,把刚刚吞进去的比利和八爪鱼人型怪都喷了出来。

我上前几步,就要查看比利的伤势,却赫然发现,比利和八爪鱼人型怪依旧打的难解难分,似乎被吞进鱼腹一事,对他们根本没造成任何影响。

望了眼战意熊熊的比利,再瞅了眼状若疯癫的八爪鱼人型怪,我不禁头大,下一秒,凝出杀意,挥刀而上,寒光乍现。

八爪鱼人型怪猝不及防,一刀枭首,硕大的头颅打着转儿朝远处飘去,那双全黑色的狰狞巨眼中,似乎透着挥之不去的惊讶与愤怒。

比利握着刀,呆滞片刻,陡然大怒,冲我吼道:“你干什么?”

“你干什么?”我怒目怼过去,低喝道:“你还知不知道自己是无畏公会的,知不知道这里是深海,不是陆地,知不知道在这儿动刀见血,随时可能会被海怪吞掉!”

被我呵斥几声,比利似乎不服,依旧怒目而视。

深吸口气,有重重吐出一堆气泡,我面色凝重道:“你想死在战场上,我不拦你,可你想没想过其他人,你的朋友,你的队友,还有......你亲密的战友!”

说罢,我若有若无瞥了戈多一眼。

比利一窒,气焰顿时弱了下来,嗫喏了半天,转身归队。

转身刹那,一个似有若无的声音传入耳中:“对不起。”

吐了口气,我手一挥:“继续前进。”

刚刚离开不到二十米,身后水波突然一阵颤动,一条四十多米长的巨型怪鱼张着黑洞洞的巨口,一口便把悬浮着的奄奄一息的怪鱼吞进肚里,随后一甩头,再一吞,又把八爪鱼人型怪的身躯及头颅也一并吸入口中,之后看也不看我们一眼,便遁入更深的海域之中。

见了这一幕,比利脸色都白了。

倘若他再胡闹个二十来分钟,估计整个无畏公会的下场多半和八爪鱼人型怪一样,都会成了怪鱼口中的餐食。

驻足片刻,我再次挥手:“走吧,迅速前进。”

我们继续潜水,越往深处潜,荧光海藻就越多,当潜入一万两千米的时候,我发现,海下的世界已然是一片亮堂堂,丝毫不比陆地上白天光线差。

就在我观赏周围环境的时候,不远处,几个熟悉的身影游来游去,定睛再看,确定是几个娜迦族的孩子正在玩耍,其中有人鱼族,有娜迦族,有人身蛇尾族,还有形似青蛙的蛙人族。

娜迦族战士介绍道:“娜迦族有许多种族构成,除了构成主体的娜迦族以外,还有人鱼族,蛇人族,蛙人族,鲛人族......”

他一连给我介绍了十几个种族,而后笑道:“据说这些种族中绝大多数,都是从陆地上下到海里的,经过近百代繁衍,最终成为了深海一族,然后又经过我族统合,最后归入了娜迦族。”

说到这里时,娜迦族战士的表情是激动的,他把这件事当做了荣耀。

事实上,这件事也的确值得他荣耀,因为娜迦族不但种族强大,更有许多代雄心勃勃且志向高远的君主。

正是在这些位君主的带领下,娜迦族才维持到了今天。

但通过小灯笼的描述,我知道了虽然君主贤明,但其种族内部本身却深藏了许多劣根性,譬如说欺负孤儿,凌辱幼小这类天怒人怨之事。

就拿小灯笼来说吧,自从父母死去,奶奶被掠夺,爷爷失踪以后,年幼的她非但没有得到同伴的相助,竟然有不少邻居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她,想要趁机掠夺她的家产,甚至霸占她。

虽然目前为止,我知道的这种事情只发生在小灯笼身上,但我相信,这不是个例。

其实不止娜迦族如此,人类也是一样,一桩桩,一件件与趁火打劫有关的案件,简直耸人听闻。

好在这种事情在月光城极少发生,而一旦发生,并被我查明了,趁火打劫那伙人会被我直接下监狱,并依照情节轻重定罪。

如果并未发生伤残死亡事件的,只按照入室行窃罪处理,也就是视劫取财物的多少定论,多的话,关个仨月,少的话,一个星期就放了,倘若少到几乎可以忽略的话,关上一天,吓唬一下就可以了。

但倘若发生伤残死亡事件,则按照事件的情节轻重论处,论处范围三年到极刑不等。

而如果犯罪者是儿童少年,并且情节极其严重的,连带着少年儿童的父母,一并处以极刑,其亲朋好友也会受到牵连,哪怕这些人是大贵族也照惩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