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罗德里格斯(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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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多想,世界上没有永远强盛的国家,布鲁克的强盗已经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失去了白鹰联邦这一大富饶的殖民地,而白鹰联邦这些野蛮人也总有一天会承受跟布鲁克一样的待遇,到时候就是我们上桌分蛋糕的日子,我想距离那天应该不会太远……”

约翰的安抚让这些从小生长在埃姆斯丹的王储随员们心情回复了不少,毕竟都是专业人士,不会因为这点就影响自身的职责。同时心中也忍不住振奋几分,期待着报仇雪恨的那一天。

时速大概每小时50里的蒸汽火车航行不过十几分钟,便在纽伦堡站停靠下来。

下了车厢,就见到一条弯弯小河将一座整洁的如同花园一般的小城分为两半的奇特景象。

纽伦堡这个联邦首都,其实就是位于富兰克林二十里外的一座小城,如果不说明它的情况,光看位置就好像是富兰克林的一座小型卫星城镇一样。

不过虽然面积不大,但是这座小城却是容纳了联邦政府的精华所在,内部分为南北两个大区,北面是国会区,包括国会大厦和总统府邸等国家机构建筑都存在于这片区域之内,外围则是各部门大佬和长官们的私宅和庄园,可以说非富即贵。

南面就是新大陆乃至在旧大陆都十分著名的高等学府,罗德里格斯学院所在。

两者之间虽然仅仅隔着一条不足三十尺宽的小河,但却是泾渭分明,丝毫没有互通有无,连火车站台都是一边一座,简直就是老死不相往来的意思。

这源自于学院初代建立者定下的规矩,初代院长罗德里格斯的原话为“教育是纯洁的,学院不得干预政治。”

表面上说是不干涉政治,实际上却是包含着讽刺联邦政府的意思,教育是纯洁的,那么政治自然就是肮脏的了。

这已经是他们这些罗德里格斯的学生们人尽皆知的一个典故了。

当初纽伦堡还不是联邦首都的时候,甚至在联邦政府成立之前,罗德里格斯学院就已经矗立在这片土地上了。这里原本就是罗德里格斯院长的私人土地,是他们家族的庄园。后来陆续收购周边土地形成现在的规模。

只不过联邦成立后的几年,北方的临时首都有些不合时宜,联邦政府的大人物们便打算将首都南迁到气候更好一点的富兰克林。

打个比方,联邦东部的气候其实跟约翰前世所在的东北地区类似,北边的临时首都气候类似春城甚至冰城,冬天冷的冻人,南边的富兰克林则因为属于沿海,更类似奉天甚至河北一带的温度。

只是大人物们都厌恶富兰克林的污秽,十八世纪的商业城市没有经过现代化的规划和治理,人口繁多拥挤,污水系统也没有建立,还有诸多牲口马车之类,或许环境要比伦堡和帕里斯那样国际知名的粪水城要好一些,可也干净不到哪里去。

于是大人物们就仿照罗德里格斯学院在郊外建立庄园,后来干脆就直接将首都迁移到这个小城来,来个眼不见心不烦,免得每天办公还要两头跑。

可以说,白鹰联邦的首都,都是碰瓷罗德里格斯学院才诞生的。

要知道当时的学院可是反对建立纽伦堡这个首都的,并且不欢迎那些大人物跟自己做邻居,都是对方硬赖着上来的。

作为地位超然的新大陆第一学府,罗德里格斯学院当然不鸟联邦政府,他们是私人学院又不用联邦拨款,而且关系遍布旧大陆列强,根本不怵白鹰联邦这个新生的政权。大不了学院搬家而已。

于是纽伦堡就形成了现在这番泾渭分明的景象。

火车站前,罗德里格斯学院派出迎接的人只是一个助教带着两个高年级学生,基本上对所有参与者都一视同仁,并没有因为约翰是王储而搞特殊对待。

也正是这种公平公正的气氛,才让罗德里格斯学院在短短不到百年间,就成为了新大陆第一高等学府。

约翰也没有什么不满的意思,直接请接待的助教为自己一行人安排住处,毕竟要在学院住上半年呢。

罗德里格斯学院跟他上学的时候还是一样,有普通的学生宿舍,但也有独栋的别墅提供,当然后者是要交钱的,而学生宿舍因为有学校的补贴,费用基本近似于无。

那位助教也提到,对于他们这些参赛者来说,学院可以提供半年的免费单人间教师宿舍,约翰倒不是搞特殊化有免费的宿舍不住非要住豪华别墅。

而是因为他的身份敏感,还有身边这么多随员,不好独自一个去住宿舍,而且他还有着修炼方面的顾虑,也需要一个隐秘的空间。

“我记得仙女湖边的别墅可以出租是吧?”

助教看了一眼约翰身后的十几个人,一脸了然的说:

“是的,您来的时间很巧,现在只剩下最大的一栋,其它已经有人入住,需要我给您办手续吗?”

“当然,谢谢。”

于是住的地方就解决了。

仙女湖是罗德里格斯学院中景色最美的地方,以前约翰他们这些学生在下午时光都会到湖边漫步,欣赏景色放松心情。

沿湖建立着十几栋大小不一的别墅,都是曾经的殖民者或者为早年的教授所建立的,现在一半是几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的住所,而靠近教学区这一侧,则会对学生出租,毕竟每年都会有不少身份尊贵的学生不选择住学生宿舍,学院也可以赚一笔费用用在补贴普通学生吃住之上,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罗德里格斯学院确实不缺钱,可财大气粗并不意味着不能精打细算。

当年他和克劳斯两人上学时倒是有心租一栋别墅,这点钱对他们来说还是出的起的,不过克劳斯是喜欢热闹的人,约翰自己则无所谓,所以两人是入住双人间的学生宿舍。

只不过克劳斯在学院的三年时间并没有交到多少朋友,反而因为他的花心与屡屡得手,受到男同学们的集体排斥,也算是方便了约翰此次行动,不然有着太多关系不错的熟人,打交道就很麻烦了,而且难免会露出破绽。

至于克劳斯当年的烂桃花,先不说能够回归学院参与这次比赛的女同学本就不多,而且无论哪个年代,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子本就很少,或者放在男人身上,学习好又长得帅的肯定也不多。

所以约翰觉得自己这次应该不可能遇到什么狗血的剧情。

再有他现在身份已经不同,作为一国王储当然不能像从前的克劳斯那样生活作风开放,就算与曾经的“老情人”故意保持距离,被人看见了也应该不会引起其他人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