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牢里的时候,曾经问过一位高手,如果被人用喷子顶着脑袋该怎么办?他告诉我,如果还有活命的机会,就尽力配合对方的要求,不要激怒对方,不要挑衅对方。如果对方执意开枪,那就迅速低下头去,努力避开致命部位。我又问他,如果低下头去,他的喷子也跟着挪下来怎么办?他说,对方速度再快,也要有个反应时间,这时候你伸出手去,用手掌去挡对方的喷子。我说,那手不是被崩烂了?他说,你是要命,还是要手?这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但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用得上。我在低下头的瞬间,迅速伸出手去,握住了齐骏的双管。“砰”的一声炸响,我的手掌顿时血肉模糊,说实话,感觉不到疼痛,那一瞬间只有麻木,鲜血哗啦啦的往下淌着,空气中漂浮着爆裂的血腥味。“你妈!”王坤骂了一句,当即就要冲着齐骏的脑袋开枪。而我完全感觉不到疼痛,仍旧死死抓着齐骏的双管,其他人也纷纷动作,眼看就要展开一场激战。就在这时,窗外隐隐传来警笛的呼啸声。警察来了!“收了!”洪卫军和胡文瀚面色一变,同时开口。不消多说,众人纷纷收起枪来,有的裹在风衣里面,有的插在后腰,有的用袖子抹了抹,擦干净指纹以后,放进了窗台上的花盆里,总之一个比一个眼疾手快。片刻之后,一队警察果然冲了进来,领头的队长面色冷冽,盯着众人说道:“怎么回事?”他叫陆为,三十多岁,之前我进局子的时候见过。“没事啊陆队长,烈火酒吧今天开业,我来给洪总送礼了,看到门口那大金蟾没,就是我的一点心意!是吧洪总?”胡文瀚咧嘴笑着。“是啊,胡总给我送礼来了,我俩在这坐着聊聊,什么风把陆队长吹过来了?”洪卫军同样笑着,在这件事情上,两位江湖大哥倒是沆瀣一气。“有人举报,说你们这打架……所以我来看看!送礼啊,带这么多人?”陆为阴沉着脸,四处看去。“嘿嘿,送礼嘛,当然阵仗大点好了……都这么大年纪了,打什么架?我和洪总的关系,你也不是不知道!”胡文瀚还是笑呵呵的。“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过来的!”陆为并没给他好脸,在办公室里四处走着,很快发现了地上的血迹,以及我那只血肉模糊的手。“怎么回事?”陆为皱起眉头。我还没有答话,洪卫军立刻道:“没事,他刚才切水果,不小心把手伤了,正准备去医院!”我面色痛苦地点点头,这时候疼痛感渐渐上来了,手掌上的鲜血持续流淌。洪卫军和胡文瀚社会地位不低,朋友也广,陆为知道有问题,但也没有过多追究,只是淡淡地道:“就像你们说的一样,都这么大年纪了,和气生财多好……行,既然没什么事,那我就收队了,有问题打电话就行!”“好嘞陆队长!”“陆队长,回头吃饭哈……”洪卫军和胡文瀚都走上去,护送着陆为一起往外走,大家也都心照不宣,默默跟了过去。“齐骏!”就在这时,我突然高喊一声。“啊?”齐骏回了下头。我强忍着剧痛,举起窗台上的大花瓶,朝齐骏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哗啦——”大花瓶四分五裂,齐骏也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当着陆为的面动手,问题确实不小。但洪卫军的能量确实挺大,再加上胡文瀚心里也有鬼,所以双方迅速达成和解,我和齐骏都被送到医院。齐骏被我砸成重度脑震荡,花瓶碎片还划了他十多道口子,缝了三十多针。而我,手掌被击穿了,经过手术之后,裹上了厚厚的纱布——得亏他那支双管里装得是钢珠,而不是铁砂或者火药,否则我这一只手都完了!第二天,洪卫军便来看我。“你小子真是太冲动了……”坐在床边,洪卫军轻轻咂嘴。“他打了我一枪,砸他脑袋一下不过分吧?”我躺在床上,振振有词。“不过分,但不该当着陆为的面打……算了,不说这个了,反正都过去了。不是,你小子真够莽啊,竟然用手去挡枪口?”洪卫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不挡怎么办,不挡,我命都没了!”我还是振振有词。“他不可能杀你的,就是吓唬一下你。”洪卫军摇着头说:“你以为陆为来干嘛的?齐骏可能会开枪,但绝不会打到你身上,这时候陆为再登场,顺理成章地收了队……我太了解胡文瀚想干什么了!”原来陆为是胡文瀚安排的,我还真以为有人报警了。妈的,白瞎了一只手!我有些无语,举起满是绷带的手,知道这玩意儿就算好了,也会留下一个丑陋的疤。“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洪卫军忽又笑了起来:“胡文瀚本来是想吓你,让你知难而退的,但你先用手掌挡枪,又当着陆为的面砸破齐骏的头……哈哈哈,足以说明你小子够疯,他现在再想动你,肯定要掂量一下了!也让他知道,就没你小子不敢做的事情!你一天不动手,他就一天睡不着!”还有这种效果?两个江湖大哥的勾心斗角,我听不太懂,但隐隐觉得洪卫军说得有道理,我的“疯子”形象肯定在胡文瀚心里根深蒂固了。洪卫军拍拍我肩膀说:“李虎,干得不错,我现在真是越来越欣赏你了!等逼走胡文瀚,你要还想继续跟着我干,我直接给你烈火酒吧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我点点头,说行。洪卫军咧嘴笑道:“我跟大家说了,他们一会儿就来看你,你别客气,该收就收。”一听这话我就明白了,看来这枪没有白挨,还有红包入账!洪卫军走了以后,昨天晚上见过面的果然挨个来了。他们都在洪卫军的手下做事,各自管着一趴,进来以后先是夸我神勇,接着骂一通胡文瀚和齐骏,寒暄一阵之后,这个丢两万,那个丢三万,只有魏亮还在生我的气,并没怎么和我说话,丢了一万就离开了。不一会儿的功夫,我这就堆了十万块钱。我长这么大,赚钱从来没这么容易过!对于有钱人来说,可能十万不算什么,对我来说却是不小的财富了,确实有种屌丝乍富的心态,总觉得这一下没白挨,甚至想要多挨几下,不就多留几个疤么。真的,我也知道,这种想法太屌丝了!一拨人走完以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突然病房的门被推开,进来一个高高瘦瘦的汉子,年纪约莫四十多岁,皮肤发黑,精干利索。王坤!昨天我被齐骏顶着脑袋时,是他第一个冲出来,拔出喷子指着齐骏。洪卫军手下的第一战将,跟随洪卫军的时间也最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