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大老板明察秋毫(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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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灯塔国的这些资本巨头,都被大老板你入世的动静吸引到南杭市去了,估计都琢磨着想和你结盟吧?”北冥逸一语点破了其中关键。
孟先生这三个字。
在如今的灯塔国上流社会,已经成为了最火爆的圈内热词。
去南杭市找拥有海量现金存储的孟先生合作,开发一块新的大蛋糕,几乎是所有西洋资本巨头的共识,而且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孟先生会拒绝这种合作。
毕竟天底下有谁会嫌钱多呢?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若不是因为夏国与灯塔国间一山不容二虎,孟宇还真会选择强强联合,可惜没有如果,灯塔国的种种霸权主义,断绝了孟宇与灯塔国共同发展的可能性。
钱虽然重要。
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自然得往后稍稍。
何况孟宇有超级电池这样的黑科技,就算没有了灯塔国的渠道,顶多也只是赚钱稍微费点周折,不至于少赚多少钱。
“你也别拐弯抹角探我口风了,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我和灯塔国势不两立,刚才夏国上午的时候,我召开了秘密科技峰会,已经启动了复兴天朝计划。”孟宇淡然道。
他和黑玫瑰佣兵团的关系有些特殊。
因为系统契约存在的缘故,孟宇可以完全放心使唤她们,如果出现了任何背叛问题,系统承诺都会给予十倍赔偿。
至于系统怎么赔偿。
孟宇对于系统的权能,还是十分有信心的,毕竟像物价贬值魔盒,还有不老药,那都是权能强得可怕的系统物品。
而这也就是系统雇佣的好处。
不过这种雇佣只限武力组织。
毕竟。
孟宇当初选择的是挑战模式,系统不可能给予太多的下属资源。
但是这样也有好处。
就是孟宇的选择更加开放了,他可以随意选择任何一个人,将其渐渐培养成忠诚下属,这不比系统把一切都安排好有意思的多?
而且因为无限制扫描系统的存在。
他也不需要担心人心隔肚皮的问题,毕竟忠诚度和才能都数值化了,他可以很容易地辨别每一个下属的忠奸优劣。
“大老板明察秋毫,是玫瑰自作聪明了。”北冥逸干咳一声。
她自从年少离开北冥家,已经很少用真名了,因为她是黑玫瑰的团长,别人都喜欢叫她玫瑰,或者玫瑰女王。
久而久之,她也就这么自称了。
此刻。
大洋彼岸。
南杭公寓楼。
就在孟宇准备继续询问北冥逸进展的时候,耳边响起了唐糖甜糯的嗓音,“哥,女仆过来通知咱们去吃饭了。”
她的声音中带着浓浓的心疼。
昨夜她清楚记得,在她快睡着的时候,哥哥拿着平板电脑正在和某夏国大佬,进行网络远程会唔,醒来的时候,哥哥竟还在处理文件。
哥哥日理万机实在是太操劳了。
她作为哥哥唯一的义妹,怎么能不心疼呢?
唐糖有些时候,觉得自己一颗芳心,都快要撕裂了,可是她不会劝哥哥休息,因为她很清楚哥哥的身份。
那可是孟先生。
是站在这个世界上最顶峰的男人之一,是连超级大国都忌惮的存在。
而同样的。
像哥哥这样位高权重、富可敌国的男人,有很多事情要忙也是正常的吧?
过去几天清闲,那是回老家休假。
休假嘛!
不管工作的事情也是正常的,但现在回到了南杭市,哥哥重新回到日理万机的状态,唐糖又怎么能劝哥哥早点休息呢?
哥哥麾下那么多的人,都等待着哥哥最后敲板呢!
对于这一点。
唐糖特别能理解,因为她的父亲在公司破产之前,也是这样忙碌的人。
她每每看到电视剧中的霸总桥段,都会感觉特别虚假,因为真正的大公司总裁,每天的行程都是排得满满的,哪有什么可能围着女主角打转?
换句话说。
过份重视儿女私情,就必然英雄气短。
只有哥哥这样,不把美色看得太重的男子,才能昂扬屹立于国际之林,横眉冷对超级大国。
“哥哥,你是不是太累了,都走神好久了。”唐糖温声细语。
孟宇从脑海中和北冥逸的交谈中回过神来,揉揉唐糖的小脑袋道,“别担心,不是跟你说了么,哥哥吃了实验室新药的,就算连肝24小时工作,也不会累的。”
走什么神啊?
他明明是在通过系统,和远在灯塔国的黑玫瑰团长交流好吧?
当然。
这种事情关系到系统。
哪怕是再信任唐糖这个义妹,也是不可能提及的,所以也只能推到实验室身上了。
好家伙。
实验室的班子都没有搭起来,就已经背了几口大锅了,未来某科研狂人表示很淦!
“那药虽然好,但是也不能经常吃啊。”唐糖小声嘀咕。
在她看来。
那么强效的药剂,肯定是短效的,有一点铁证就是,她通过孟宇体液外敷得到的一点药力,很快就吸收掉了。
除了得到了身体改善。
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至于提神醒脑,那更是只有最近的几个小时,不到24小时就失效了。
当然。
这是因为唐糖只得到了不老药极少极少的一丁点药效。
而孟宇使用了完整的不老药。
而且还是双份!
……
孟宇有些不太适应。
同时在脑内和脑外,和两个不同的女子聊天。
而且与其中一人,甚至还隔着一条太平洋,这样一心二用,简直是太难受了。
于是。
他通过系统在脑海传话给黑玫瑰团长道,“玫瑰,我妹妹催我吃午饭了,你将信息整理一下,晚点发给我。”
“至于灯塔国那边,我临时授予你一级权限,放手大干一场吧!必要时可以寻求阎组织的支援。我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让境外反夏势力知道,敢祸乱我大夏国,就要做好随时被剿灭的准备。”
在孟宇的眼中,铁血的狠厉一闪既逝。
“哪怕是躲在灯塔国,也不例外!”孟宇斩钉截铁。
另一头。
北冥逸听到这番话,攥紧了拳头,“主上,玫瑰知道的,犯我夏国者,一个不留!虽远必诛!”
她的一腔热血上涌。
这就是她的主上。
不仅实力雄厚,而且对于乱贼杀伐果断,跟国内那些公知慕洋犬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做他的下属。
活得痛快!死得其所!
“玫瑰愿立下军令状,必除灭一切乱夏之敌,如有差错,提头见您。”北冥逸一点没有畏畏缩缩。
如果她是瞻前顾后的女子。
怎么可能放着北冥家二小姐的荣华富贵生活不过,而选择游历全球,并创建了黑玫瑰佣兵团?
显然。
她有自己的抱负理想。
至于为什么要立下军令状,原因也很简单,北冥逸对自己的实力足够自信,她更知道,人只有在死亡的压力下,才能爆发出更强实力。
不主动逼一逼自己。
你永远不会知道,人的潜能有多么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