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直接移步正文)S2,你好,陌生人(前世的大B哥)(1 / 1)

2006:重塑人生 蝎子鲸 4253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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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关联正文第188章,是《无数个我》中的辅助剧情,请移步正文)

自媒体发展到一种癫狂的程度,有天,我在街头遇到过很多次“媒体”采访,其中有一个最有意思。

“你好,陌生人,请问你喜欢赌博吗?”

“我可以骂你吗?”

“不不,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是说,您喜欢冒险吗?”

“喔,我喜欢冒险,我喜欢探索未知,我喜欢探究真实的世界。

“冒险是人生很重要的东西,种地不是冒险吗?有天灾……

“生存不是冒险吗?有意外……

“爱情不是冒险吗?有渣男渣女……

“我们生存的每一天都是在冒险,或者说,我们经历的所有不同的事情,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内核。

“成功、失败、得意、失意,都是暂时的,我们无时无刻都在攀爬一座叫做生存的山峰,我们的头上无时无刻不在笼罩着一片巨大的乌云,承受着天一般的重量。

“在冒险的途中,我们去探究真相,我们去遇见和失去,去品尝吃到嘴里的辛酸苦辣,去品尝你之砒霜,我之蜜糖的果实。”

“噢,您回答的很详细,虽然没听懂,但很震撼。可是,当真相和您想的不一样的时候,您,会哭吗?”

“滚。”

“好的。再见,陌生人。”

——

多年的旅途和不短的人生中,我身边积累了不少朋友。

其中,有些令我费解的发烧友。

比如每半年辞职一次去旅行的、二百多斤跳伞的、怕冷得要死学滑雪的、幽闭症考潜水的、一个月三千收藏假表的……

今天暂且来说第一位,每半年辞职一次去旅行的——大B哥。

不是我口吐芬芳,此人姓啥我就不说了,单名文武斌。

我俩属于发小,从小二逼一直捆绑交情到老色批。

我这个年纪属于被古惑仔荼毒的一代,大B哥的名号应时而生。

这个人啥性格呢?我虽然是业余鼓捣文字的,但仍然不太好形容,硬搭辞藻的话,应该是:

慢热、沉默、抽烟、小酌,文青;

半点斯文,半点猥琐,三观挺正,健康体魄;

五官堪堪,性格良善……

比想象的冷漠,也比想象的深情,夜晚臣服灵魂,白天不咋归顺生活。

大抵如此。

大B哥个子不高,圆脸,正圆;不是特别胖,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中学时属于可爱型。

在此之前,我从来不敢相信这个词会用来形容一个男人。

当然,我也不是为了融梗刻意这么说,念书时,确实有很多女同学叫他——小可爱。

那时,我家处在他家和学校的中间点,我们又都是绝不早到也很少迟到的疲赖货色,于是,往往会在路途中相遇。

我骑着26的燕把山地自行车,银白色,酷炫小白龙;

大B哥的坐骑是24红蓝色的断椅减震山地车,不负可爱之名;

在那个想想都能嗅到青春味道的时期,我们在路上骑着自行车穿梭了无数遍去往学校和归家的老路。

春絮夏茂、秋色冬寒,我比他厉害一些,我可以脱手骑,他不敢。

还有一点,我敢跟女孩子表白,他闷骚。

初中,我们的班主任牙齿稍微有些特异,不知道医学名词是啥,应该叫做龅牙。

我们也不是不尊重老师的不文明……好吧,就是不文明。

那时年纪小,我们私底下称呼班主任为——爆飞。

霸气而不失特征。

大B哥虽然成绩中等,但在老师面前其实挺文静的一男的,私底下就和我们一样了,但一件事的发生,彻底让我对他的‘私底下’产生了升华的认知,并且由衷敬佩。

那是一次普通的分班家长会。

学校太大,每次月考都按成绩分班,懂得都懂……

刚刚提到的班主任也是降临没几天的,但她运气不好。

家长会前,我们一组几个人被留下扫除,班主任站在讲台的位置客气地迎接一个个早到的家长。

我还在扫地,就看见大B哥的妈妈进了教室,特别特别有礼貌的问:

“请问,您是鲍老师吗?这里是三班吗?”

班主任懵了,我也懵了。

“这里是三班,但我不是鲍老师。”

“哦?三班班主任不是鲍飞老师吗?那我可能走错了。”

‘鲍老师’原地爆炸。

边蹬边笑吧,我大体是这么回家的。

第二天,这件事就被好多小喇叭传遍了学校,大B哥也肿着半张脸来上学了。

此后半年,大B哥发愤图强,在下个学期分班后去了成绩更差的一个班。

高中我们又是一个学校,文理分班后,竟然还是一个班,就很离谱。

他喜欢足球,喜欢亨利。

可能是这个原因,激发了他压抑已久的野性,开始淘气。

上政治课的时候竟然给女生传纸条!

开玩笑,政治老师可是出了名的暴力。

我想,如果他当时喜欢的是篮球,可能就不会扔的那么歪。

纸条被暴力政治老师从地下捡了起来,交还给大B哥,并暂停讲课,让他朗诵纸条内容。

大B哥毫不畏惧,反正不是早恋,仰着脖子开始念:“喂!中午能帮我带份牛筋面不?”

政治老师也原地爆炸,从后面工具点抽出一把笤帚,暴力抽打。

“这才第二节课!你就开始订中午饭了?!”

我在斜后方睡眼朦胧的卖呆儿:无聊,还不如写个情书呢。

高考后,我们牛饮的同时吹牛X,喝到深夜,奔跑在夜晚特别寂静的巷子里。

大B哥没早恋过,却过早的暗恋了。

那条巷子中某一栋楼某一扇窗,是他的青春。

青春的结局,一定是各奔西东和分散天涯,没有例外。

如果有,我也不信。

我和大B哥谈得来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他好读书,真的好读,而且杂;

二是他忠于自己,忠于自己的理想。

都和我一样。

可为知己,可谓知己。

流水账似的年少时,大体说完了。

多年后,我尚在一家私企做企划时,大B哥发福了,在一个知名汽车品牌的4S店做一名优秀的销售。

小时候一笑就很可爱的脸,变成了一笑就很淫荡的脸,还总有一点稀稀拉拉的胡茬子。

为此,我总劝他用剃刀而不是电动剃刀。

“学学我,不念书也要当一名精神小伙。”

其实大B哥的内心不算油腻,我们两个阅读的爱好一直保持着。

比如《三体》刚刚在论坛发表时,就是他推荐给我的。

我本以为大B哥会和好多好多好多人一样,今后会度过稳定而幸福的一生。

直到有一次我回老家,喝酒时他问我:你见过银河吗?

我:我擦,你谈恋爱了?

B:我辞职了。

我:哦,你又暗恋了。

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那种感情一波动,就万事没精神的状态,我懂。

emo约等于辞职。

大B哥给我看了他在纳木措自拍的一张照片。

小光圈,长曝光,侧方位,镜头斜上。

他坐在一个大石头上,单腿屈膝,仰望星空。

一条五彩斑斓的、宽宽的星河横贯深蓝色的苍穹。

他攒了半年的钱,心爱的姑娘出嫁了,他辞职,去了一趟XZ。

期间和小昭寺的喇嘛在门槛上坐着喝了两瓶大青稞。

在大昭寺的等身像上剪下了一段黄绸子,还求了一个刻着‘平安吉祥’的铜钱给我。

最后,在纳木措留下一张照片。

剩余的钱,他买了一个大牌腰带,和足够生存一个月的方便面。

他干了一杯青岛淡爽,吧嗒着嘴先说了一句:

“这酒没劲儿,不如大青稞。”

呵,炫耀个屁。

又说了一句:“做人呐,不能错过了白天的太阳,又缺席了夜晚的繁星。”

就知道书不能乱看,你厉害你表白啊,姑娘又不知道,万一喜欢油腻的款式呢?何必在这文绉绉,酸唧唧。

我在心里吐槽,却又如何能跟一个酒鬼计较?

毕竟故事还没结束。

——

后来,大B哥又找到了一份工作。

在另一个知名的汽车品牌4S店,做一名优秀的销售经理。

丫的,这都能升官,离大谱了。

半年后,我回老家参加小黄毛的婚礼,顺道和他聚了聚。

没聊什么其他的,酒桌上嘛,五十六个民族有五十五个都载歌载舞,就我们,边喝边吹牛。

交换了最近的好书,散局儿。

两天后,就在我快返程时,收到了他的信息,邀请我同游长白山。

我:又辞职了?

B:来吧,来了就知道了。

长白山好地方,闷油瓶闭关的地方。

卧铺,第二天我就到了。

大雪地里是笑起来很可爱的大B哥,和与他一般高的小七。

我吓得差点就拎包跑回车站。

开什么玩笑?

大B哥竟然背弃了暗恋大道,玩起如此庸俗的爱情游戏?

远远的看着、偷偷地想着,每天清醒时的白日梦里YY着,不香了?

和大B哥一般高,也就是标准女士身高的小七,是一个文秀的女孩子。

说不上多好看,但挺耐看,很爱笑。

两个人站在一起穿着情侣服,活脱两个高中生。

嗯,的确是大B哥的菜——阿Sa那款。

晚饭是朝鲜族特色烤肉,我俩怀旧地唱着《十年》。

小七变成扒蒜小妹儿,文文静静的坐在一旁。

相信我,集美们——不要和没经验的初哥谈恋爱!

大B哥大男子主义一发不可收拾,侃侃而谈不说,还饭来张口。

我很容易融进各种圈子,更何况是这种小场面?

多次提醒他顾及着点儿别人,但没用。

男人那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状态一上来,懂得都懂。

大B哥喝多了。

我很能理解他那种想与我分享喜事的心情,可看着给他铺床、倒水、收拾呕吐物的小七时,就是有那么点担忧。

大家都是独生子女呀,大B你个呆B。

住的地方是一个朝鲜族民宿,我没咋睡,却也没替他想出什么好办法。

好吧,我的原则是,不参与任何人的人生,贯彻到底。

上山要穿着厚厚的棉服,我是个跟屁虫,看着前面叽叽喳喳的两小只。

小七摘下手套给大B哥扒着温泉蛋。

“唔,还挺好吃,再来一个。”

小七宠溺的笑着,摘下手套又扒了一个。

我:给我也扒一个。

B:滚,要吃自己扒,我媳妇冻手。

我B,你特么还知道啊?

在初冬想要看到天池的几率是很小的,我们第一次上山就看到了,很幸运。

合影到现在还留着。

三天的旅程很快,两小只买了很多土特产。

包括蘑菇、木耳、榛子这类我认为完全可以网购的东西。

也许,这就是恋爱的乐趣和酸臭吧。

我只带回了一对核桃,盘了几个月就不知所踪。

分别时,我偷偷告诉大B哥:请一定珍惜你令人发指的狗运。

他傻呵呵地点头,我老怀甚慰。

后来我才知道,这厮没听懂。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喜欢发微信,不喜欢打电话,反正是不喜欢无事寒暄。

我虽然惦记着大B哥的初恋,但也不能隔三差五总去问人家相处的怎么样,分没分之类的,那样也许就会失去一个本来就不多的朋友。

他和小七分手的事并没有人告诉我,是我自己突然看到一张这货在刚从墨脱出来时发的朋友圈。

‘徒步四天,净化心灵与脂肪。’

配图是撸起裤角的小腿,和其上三只吸饱了血的蚂蟥。

拨通电话,是净化完心灵有点疲惫的声音。

我:初恋折戟了?

B:你在哪?

我:滨海。

B:明天到。

墨脱在藏语里的意思是秘境莲花,景色确实是美,每年都有去的,每年都有出事的。

2021年,此路线已被禁止穿行。

我想,任谁走上那么几天,都会瘦的。

大B哥非说他是被净化了,所以脂肪这等垃圾就留不住了。

边说边猛吃烤生蚝。

我问他小七哪去了?啥时候分的?

“这才刚过半年,别人都是七年之痒,你怎么半年就刺挠?”

他也不回答,一直跟我兴致昂扬的讲诉墨脱之美。

翻多雄拉山的时候,在山路拐弯的地方见到一个女性驴友的墓碑,上边还有她女儿的照片。

在拉格的客栈里喝了一斤高价二锅头,还请几个路过的挑夫喝高价啤酒,交谈甚欢。

过蚂蟥区被咬屁了,不懂要把裤腿掖进袜子里。

后背的冲锋衣上还趴了一只手指那么粗的,五彩斑斓挺好看,一直到终点才发现。

MT县城的饭店死贵,石锅鸡四百多一份,没敢点。

县城唱K,里面居然有外地三陪女,聊了几句,也是徒步走进来的,就很酷。

总而言之,就是走走走走好美哇走走走走好累呀走走走走好美哇走走走走……

我一阵无语,只能陪他喝酒。

可能也真的是累了,又或者刚从高原下来有点儿醉氧,没过一会儿,他就哭了。

胡茬子上还沾着蒜蓉和一点点香菜。

B:我追也追了,问也问了,爱也爱了,你说,咋就错过了呢?

我想说:因为你脑子里可能有点啥大病!

话到嘴边就变成:“有些人不离开你,你丫永远长不大。”

在我家呆了几天,他就回去找工作了。

临走时,我在他的背包里塞了一个手动剃须刀,并告诉他:

“要做一个精致Boy,小七那个面相,不适合油腻大叔。”

——

此后三年,大B哥基本保持着每年辞职旅行的彪悍作风。

驴友群中的同好从80后换成了95后。

三亚潜水,脚被珊瑚划开了一道大口子,其曰:伤疤不能白留。

遂一怒之下去泰国考了潜水执照。

有没有和非男非女的朋友Playtogether,我就不清楚了,想来他是个已经被净化过的,应该是没有的吧。

在吴哥窟旁边的山顶上俯视拍照。

如此之类,不细说了。

其实最让我诧异的是,他的职位竟然越跳越高,一直做到某知名网络二手车平台的大区总监,才改掉辞职的恶习。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古人诚不欺我啊,我只恨自己没工作可以辞。

最近一次见面,他对我说:“突然就不想看那么远的世界了,就想回家陪老妈吃顿饭。”

我不知道该说啥,也许是凡学大师,也有一定可能性是真实想法,不予置评。

因为他多年未有第二春,我就问:你还想小七吗?

他说:“从悲哀中落落大方的走出来,就是艺术家。”

我心中悲鸣,替某人不值。

可我一口气还没叹出来,他又说:

“可我不想当艺术家,我想她,我想带她回家和我一起陪老妈吃顿饭。

“这些年,我尝试过不断远离,走的越来越远,可最终还是没办法。看的书太多太杂了,记住的道理用了这么多年才消化掉。我明白了,最大的悲哀不是得不到,而是压根就舍不得。

“她那么好,我怎么可能放下?”

——

我喜欢给人起小号的习惯,可能就是初中时从‘爆飞’那里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是近墨者黑的大B哥的责任。

某人,不是家中行七,也不是出生在七月,因为她一米七,被我叫做小七。

小七,想为人妻。

三年前,从老家跑来滨海,租了一个公寓,等人娶她。

别误会,我只是最被信任的、被控制的、莫得感情的僚机。

她拎着行礼来的时候,我也很惊讶。

以我的智慧,怎么可能相信这个世上真的有‘田螺姑娘’?

三年,隐身消失了三年。

我的天的三年,我的天的小七,你太牛了!

你知道吗,如果这二货负了你,我一定会往他公司写举报信的。

三年前大暑的节气,适合晒被子。

小七以收拾新家的名义把大伙都叫去聚餐,可去了才知道,聚餐竟然从晒被子开始。

阳光从树叶的间隙中斑斑点点地照射在棉被上,是一块块刺眼的明黄色。

我转过身,看见小七手里的雪糕化得像是微波炉里的糖浆,她脸上的泪也是。

我怔怔叹气:“何必呢?想不通。你这个人,别人稍微爱你一下,你就恨不得把心给掏出来,要不你还是回去吧,否则以那二货的心智,你得等到啥时候?”

小七笑着哭,还舔舔滴在手上的奶油。

“你知道吗,光子从太阳核心想要挣脱引力逃出来,要花上一百多万年才能走完40万公里的辐射区,再用上10几天走完十万公里的对流层,突破太阳大气后,用八分钟跑到地球,照射到被子上,温暖了人类。

“你知道吗,阳光是有味道的,暖暖的味道。”

很难想象,现在有喜欢天文的姑娘。

她说这是大B哥告诉她的。

她的身世不太好,在最难的时候二货大B如冰墩墩般降临,让她感受到了阳关般的温暖。

她说有机会让我给她单起一篇她自己的故事,我还在思考。

我之所以灭绝良心的答应小七帮她保守身在大连、一直潜伏的秘密,是因为那天,有下面这样一个场景。

“道别是感情中最重要的事儿,就像上完厕所,要冲马桶一样。”

我磕着瓜子,像听到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一样,吃惊地看着小七单纯到能够折射月光的脸。

她笑笑:“看来你是真的不知道。

“我跟你讲喔,如果这辈子我还会再爱上一个人,我说的是如果,如果会的话,那么如果还是注定要分开。我一定笑着,打扮得漂漂亮亮,嗯,还要喷一点香水,和他最后约上一整天的时间。

“上午,我要和他去买菜,然后去逛商场,再看上一场电影,下午回家做给他最喜欢吃的东西,天黑时呢,就要散场了。

“我要笑着和他告别,说着祝福的话,告诉他,打扰这么久,我们今后都要成为更好更厉害的人哟。”

“唔,这样才对嘛,这样才没有辜负在一起时满满的爱情。

“这样才可以算是划了句号,不然,就像上完厕所没冲马桶一样,想想都恶心。”

小七边说边笑边哭。

可我竟然觉得她说的好有道理,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能伸出手:“你要不要吃点瓜子?做人嘛,开心就好了呗,像向日葵,开心时向着太阳,不开心时就嗑嗑瓜子。”

小七说:“我不是在等他,我在等着和过去的他好好告别。

“然后,等着长大的他,来娶我。”

喔哟,老夫的少女心。

大B哥欧皇附体,那令人发指的狗运哇!

《十年》中,如果没有颤抖的那两个字,被好多人说应该是——你好。

那么,你好,陌生人!

我想和你相遇、相识、相知、相爱,永远都不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