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灵兽(1 / 1)

修神外传 小段探花 2954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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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灵兽

过了一会儿,张小花才从里面走了出来,脸上有些略微的发白,手里拿着一块洁白的小玉块,递给姬小花,道:“姬小花,这是你送我欢欢的回报,哦,先别推辞,这个东西你必须收下,刚才我给你娘亲说过,我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给你娘亲治病,可我刚才突然想到自己这里还有一块祛病的旧玉石。”

然后,对张氏说道:“这玉石也并不值钱,可对人的身体极为好用,您若是能每日佩戴,想必加上医师的诊疗,必定会一天好似一天的。”

听了这话,姬小花的眼睛就再也离不开张小花手中的玉石,能让娘亲病好,可是他最大的愿望,眼前的这个少爷既然能把这东西最后拿出,肯定是有缘由,不会是平白的诳自己;而张氏,看看玉石,又看看自己的儿子,不觉没了拒绝的勇气。

张小花见状,把玉石塞到姬小花的手中,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多呆了,希望大婶早点康复。”

说完,转身要走,那张氏喊道:“少爷,您刚才没有说的那个缘由是什么?”

姬小花也是叫道:“是啊,少爷,人家都说无利不起早的,小的也没有漂亮的姐姐或者妹妹的,您为何对我如此的好呢?”

“哈哈哈!”张小花大笑一声,飘身而起,身形高高的越过姬小花家低矮的围墙,正正的落在门外欢欢的背上,张小花盘膝而坐,催动四不像,等到姬小花和娘亲赶到门口,就听得张小花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也叫小花,不过,我叫张小花!”

眼看着张小花渐行渐远的身影,姬小花心里竟然生出一种追上去的渴望,可听着旁边娘亲撕心裂肺的咳嗽,他哪里能走出一步?他不是没想过张小花是个不同寻常的人,就是那沉得拿不动的长剑,就知道很是不凡,而今,竟然能看到他如同鸟雀般的飞过围墙,更加知道他比自己想的还要神奇。

“平阳城,鲁镇,浣溪山庄,张小花。”

姬小花的嘴里嘟囔着,又在脑海中将他给张小花的那个线路图,深深的记忆一遍,这才转过身,扶着娘亲道:“娘亲,您还是回屋吧,外面的风大。”

等进了院子,才又把玉石拿出,递给娘亲,道:“娘亲还是回屋找个丝绳串了,带在身上,少爷,嗯,张少爷说有用,必然是有用的。”

张氏自见过张小花的轻功,自然也是满心的相信,伸手接了,可旋即她们两个的目光又落到院子中那一大堆的铜钱上,就姬小花这个九岁的孩子,还有张氏久病的身体,把这一万个大钱挪到屋里,在藏个隐秘的地方,也是一件极其累人的事情。

只是,干着这样的活儿,累并快乐呀!

且说张小花盘膝坐在欢欢的背上,那欢欢高兴的能跳起来,快步沿着松宁镇的大街,往城外走去。

欢欢走得很是稳当,张小花在它背上根本感觉不到什么颠簸。

欢欢走得很是迅疾,比一般的马儿也慢不了多少。

只是,大街上的人都是对张小花指指点点,那是,这四不像的欢欢整日都从城外驮了大堆的柴禾回来,不少的人都是亲见,而欢欢满身的臭味,和看起来很古怪的长相,也是他们有目共睹,如今居然有个年轻人端坐其上,那欢欢还跑得挺欢,能不让人惊异?

甚至,还有人掩嘴耻笑呢。

“不过,这样也好,这么多人都看到我骑着欢欢出城,等郝老爹或者姬小花去买骡子或者牛的时候,也有很好的借口。”

到了此时,张小花还在考虑姬小花等人的安全,不得不说,张小花确实是成熟了,长大了,对得起他这个瘦高的个子了。

张小花的脑海中已经记忆了姬小花给他那个白布上的线路,等到了城门口,下了四不像,向路人仔细打听之后,这才重新端坐在四不像上,一拍欢欢的脑门,那四不像立刻疾驰而去,留下身后城门口不少人的指手画脚。

宽敞的大路上,行人已经见少,欢欢却跑得异常爽快,眼睛充满了兴奋,四个似牛蹄的脚掌,不停的用力,似乎这等奔驰的日子,才是它要的生活。

只是,过了半晌儿,欢欢的速度没有减慢,可它的颈上已经有些微微的细汗,张小花很是体贴的觉察到了,用手缓缓拍拍它的头顶,那欢欢真得懂了他的意思,放缓了脚步,悠悠前行。

“这欢欢还真是个异物,不是的这四不像到底是什么动物,不仅是能驮动数千斤的东西,就是速度也比马儿差不了多少,最为难得的是,这欢欢似乎能懂得我的意图,不需要说话,只要我手往他头顶一拍,它就立刻知道我的想法,这等牲口还能叫牲口么?就是叫灵兽,也是当得起。”

“只是,这灵兽可是被郝老爹当牲口给养坏了,整日就知道驮柴禾,吃得又是什么东西呀,比猪吃得都不如,天可怜见,真是明珠蒙尘,若不是我凑巧遇到,欢欢还不委屈的老死在猪圈里?”

想到此,张小花不由自主的用手抚摸欢欢的后颈,那欢欢似乎知道张小花的意思,长啸一声,声裂长空,里头尽是透着喜悦。

张小花笑道:“走吧,欢欢,以后我也就叫你欢欢吧,跟了我,我必不会亏待你的。哎哟,我倒是忘记问姬小花了,应该喂你吃什么。你这多年都没有好好的吃东西,我得好好的调理你,否则还没等到郭庄,你就累倒了,那可是大大的不妙。”

欢欢听了,也是高兴,低声吼着,却不知它想要表达什么意思,脚下却是不停,更加的卖力,想必也是期待一会儿会有香喷喷的饲料。

欢欢虽然久不奔跑,体力也是有限,可等到天色擦黑的时候,也到了松宁镇的西郊,人迹已经很少,路边的山林,远处的小山,都透出一种沉寂,万物休憩额时间,就要来临了。

这时的张小花有些后悔,自己倒是不打紧,早已辟谷,吃不吃东西都是无所谓的,可这欢欢却不知能否坚持的,自己净图了潇洒,拍拍屁股就走,留下旁人满地仰慕的小星星,可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还不如留在镇上,等次日天亮再走不迟的。

不过,再想想远方的娘亲,张小花心头又是火热,哪里又肯在这陌生的地方多呆上一刻?

正想间,就听得寂静的大路上,从转弯的山边传来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随后,又有嘈杂的马蹄声,还有几人大声的话语:“老徐头,你莫不是搞错了吧,咱们都等在路口有整整一天了,若不是那小子早过咱们走了,就是留在镇上,再可能,人家根本就没上你的当,从旁路走了。”

一个张小花熟悉的声音响起:“不可能的,那少年时步行的,他若去平阳城,肯定要去买马,我可是从茶棚出来,就直接找得你们,一早就候在这里的,如何能让他提前走掉?”

“从旁路走也是不能,我从酒馆中路过时,顺便问过旁人,去平阳城就是走这条道,跟我说得差不多,不过,我最后给他指点的路是往北走,而正确的路线是往南走罢了,可这分岔的路口也还是那个呀。”

“嗯,听老徐头这么说,他肯定还在镇上某个客栈休息吧,嘿嘿,小敬,等到了镇上,你去打听一下,看这个少爷躲在哪里,咱们今天晚上去把他弄出来,先把他身上的银票弄出来,再三下五除二砍个干净,扔到海里算了。”

“对了,老徐头,你眼睛没看错吧,这真是个有钱的少爷?”

“那是自然,我的眼光你们还不相信?就冲他身上那个复古的袍子,估计就得值上几十两白银的。”

那几人说话声音甚大,竟然没有顾忌旁人的意思,几匹马一转弯,冲着张小花就过来了。那几人看到张小花也是一愣,他们也没想到这道上,如此的时间竟然还有人行走,不觉间,说话声音也都没了,只有马蹄踏地的“咔哒咔哒”声。

张小花从他们的话语中,早已知道他们的意图,甚至在神识中也早已看清那个是茶棚中的老徐头。

可此时正是日暮,明暗的交替,常人却是看得不甚清楚,而且张小花已经换过衣服,那老徐头还想着张小花那复古的黑袍,自然并没有立刻认出他来。

只是,行到近前,有人不觉诧异道:“咦?这不是城南郝老头的破驴子么?怎么被这人骑了出来?这驴子能骑么,平日可都是驮柴禾的。”

而这时,老徐头的也看到了张小花满脸讥笑的神情,他一呆,心道:“这年轻人怎么如此脸熟?”旋即,大笑道:“哈哈哈,天堂有路你不行,地狱无门你撞上来,兄弟们,这人就是我说得富家少年。”

那领头的恶汉也笑道:“怪不得呢,原来是换了衣服,想必是知道老徐头骗人了。”

说话间,其他两人也成包围之势,从旁边近前,将张小花一人死死地围在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