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是静心!
这个林尘,在江东请回来的特殊人物!
一位道门的小尼姑!
不,准确来说,是上百岁的老尼姑!
但是面容娇嫩,和二十一二岁的花季少女,没什么两样。
此刻正愤恨地盯着林尘,拳头紧握!
宋雪妃和李倩儿,都有些无所适从。
李倩儿与静心,算是老熟人,连忙呵呵笑道:“静心,你怎么来了?”
“你不是在江东,和我爷爷一起,呆在神医馆吗?”
静心脸色冰冷:“是啊,我就是和你爷爷,一起在神医馆!”
“但是林尘,你答应医治我的失忆症,还有不老症。”
“这都过去这么久了,有音讯了吧?”
林尘苦笑:“静心,你先听我说,你这两个病,都很不一般!”
“暂时间,我并没有好的办法!”
静心有些生气:“那就是没任何进展了?”
“还记得当时,我对你深信不疑,但是没想到,你居然骗我!”
林尘严肃道:“静心,我从来没骗过你。”
“我是答应,会对你这两个病症,寻找治疗的办法!”
“但是你应该清楚,你身上的病,非常的奇怪!”
“一时半刻,根本不可能有好的方法。”
静心不高兴道:“那你们离开江东,来到这什么省府,为什么不带上我?”
林尘苦笑:“当时你安顿在神医馆,我觉得挺好的。”
“来到省府后,事情接二连三,我就没想着打扰你!”
静心还是不爽,质问道:“那我现在找来了,你能对我负责吧?”
林尘头大:“你既然都来了,那我当然对你负责。”
“以后你的吃穿住用行,我都给你包了!”
静心脸色,终于有所缓和:“算你还有点良心,我的记忆,又恢复了一些,想起了一些事,还有一些信息!”
“但是这些信息,又很杂乱,我一个人捋不清,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你,所以才来麻烦你。”
李倩儿欣喜:“静心,你的记忆有所恢复了?那真是太好了!”
静心点头,看了一眼脚下!
林尘顺着她的视线,朝下看去,当即怔住!
静心穿的,是一双阿迪运动鞋。
此刻,已经磨穿了,大脚指头都露出了两个。
“你怎么来省府的?该不会走来的吧?”
林尘不禁问。
静心没所谓点头:“没错,我就是走来的。”
“也没花多少时间,就用了三天。”
“若不是我迷路了,三天都用不到!”
李倩儿有些不忍道:“你不是有钱吗?为什么不坐车来?”
静心摇了摇头:“我的钱剩得不多了,舍不得用。”
“另外,江东那边,我给林尘寻了一样好东西,也花了我不少钱!”
说着,拿出一块粗布条。
布条摊开,里面是一根黑沉沉的根茎。
“居然是千年何首乌!”
林尘一眼就辨别了出来,这东西的确要花不少钱,而且可遇不可求!
静心将何首乌递了过来:“喏,给你!”
“我知道这玩意,对你炼丹有用。”
“算是我来省府投奔你,给的一点答谢!”
李倩儿当即感动无比:“静心,你也太好了吧!”
“鞋都磨破了,还想着林尘!”
静心撇嘴:“倒也不是想着他,就是他这人,脑子好使!”
“我的病,还有我的身世,以及过去,我都得仰望他,给我一一弄清楚!”
林尘接过何首乌,心头也有些许歉意。
静心并不是傻,而是心思单纯,没有关于过去的回忆,也就没有生活经验。
以至于,她往往会做一些,在别人看来,很匪夷所思的事。
比如单凭11路公交车,就这么踢正步,赶来省府找自己。
而这一切,都是源于她相信自己。
那么单凭这片心意,林尘就有义务,好好去帮她,找回她过去的缺失。
“倩儿,雪妃,你们带静心进去,先好好洗个澡!”
林尘道:“等收拾好,我们一起出去吃个饭,欢迎一下她来省府!”
静心摆手道:“吃饭什么的,花里胡哨,我无所谓。”
“但我这双运动鞋,已经破了,你给我买一双!”
林尘哭笑不得:“我买十双给你!”
静心强调:“不,我只要一双。而且你看清楚了,我的可是运动品牌!”
李倩儿呵呵笑道:“静心,知道你这鞋,是阿迪的。”
“一会儿出门,我们给你买同款!”
静心苦恼道:“还是算了,换成鸿星尔克的吧,我想支持一下国货!”
李倩儿:“???”
林尘:“......”
宋雪妃:“纳尼???”
同一时间!
司徒家的庄园中。
阴人洪宝忠,从躺椅上,睁开了鹰隼一样的眼睛。
“鹰眼,没成功?”
他声音尖细问。
在他面前,是一个摆弄着各种枪支的络腮胡汉子。
闻言,嬉皮笑脸回了一句:“何止没成功,整个人如同腊肠一样,挂在了水泥墙壁中,别提多惨了!”
洪宝忠脸色,渐渐阴寒下来:“鹰眼虽然武道不中用,只堪堪在地煞榜上排中后。”
“但是他的狙杀技术,可是在国际上都小有名气的,没想到居然失手了!”
咔嚓一声,络腮胡组装好了手中的沙漠之鹰。
值得一提的是,他这把沙漠之鹰,是黄金打造的,非常的装逼。
眯起一只眼睛,抬枪比了一个瞄准的动作,络腮胡笑呵呵道:“这下,该我出手了吧?”
“早就给洪爷您说了,派我金牙过去,那小子必死无疑!”
说着,咧嘴露出满口的龅牙,赫然也是金色的,透着浓浓的土豪风味。
洪宝忠瞥了一眼他:“你是我手下,最见不得光的暗子。”
“为了一个小瘪三,让你出动,很容易引起独孤家,乃至其他势力的注意!”
金牙耸肩,一脸无所谓道:“那又如何,我又不是去惹祸,只是去屠杀一只小鸡。”
“而且洪爷您放心,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射杀这个无名小卒,然后返回您跟前来,保证不会显露行踪!”
洪宝忠缓缓点头,抬起一只鸡爪般的手:“那行,你出动吧!”
“明天大少,就要与那林尘动手了!”
“这种事,老爷不喜欢看到,实在有失司徒家脸面!”
“但你也要手脚麻利点,如果闹大了,少爷那边知道,很可能会找我算账。”
金牙将沙漠之鹰,插进腰间的裤裆。
随后,又拾起桌子上的柯尔特,博莱塔,格洛克等世界明枪。
最后一把,是国产的77式,他咧嘴一笑,金牙灿烂:“国外的月亮虽然亮,但我还是喜欢国货!”
“华夏人,支持国产货,奥利给!”
洪宝忠皱眉,就那么看白痴一样,看着这个手下大将。
“除了那把沙漠之鹰,你其他的家伙,都没装子弹。”
“既然如此,你带这么多把家伙过去,干什么呢?”
他冷声问。
金牙提了提裤袋,感觉腰间的几把家伙,都已经挂稳当了,才抬头一笑:“干什么?呵呵,洪爷您老了,不懂现在这个时代。”
“装逼,才是我这种顶尖杀手的第一招牌,其他的,都是浮云!”
洪宝忠摆了摆手:“滚吧!”
“还有,记住我教你的绝学。”
金牙已经走远,头也不回道:“记得,一直都记得。”
“三米之外,枪快!”
“但三米之内,刀才是最快的!”
洪宝忠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金牙,别看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跟街头鬼火少年一样似的。
但武道天赋,特别是暗杀天分,非常的高!
看似是个枪手,但实则,经过洪宝忠的训练,金牙真正的拿手绝活,也是阴险杀招——是他潜藏在袖管中的一根三棱军刺!
一击刺出,神仙也要栽跟头!
有这人出马,洪宝忠笃定。
明天,就能吃那林尘小儿的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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