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假的富二代(1 / 1)

抠神 萧瑟良 1380 字 9个月前
请收藏本站,并多收藏几个备用站点:

与此同时,程煜还发现了一点,如果这个猜测成立,那么这也是他避免因为抠门而没朋友的最佳手段。

在互有需求的情况下,程煜的抠门就显得理所应当,而对方因为得到了程煜的帮助,也就不会计较他的抠门。

两全其美啊!

如果这个系统最终是要帮助程煜,而不是为了让程煜变成一个万人嫌的话,那么,程煜认为自己的猜测应该是找准了方向。

……

相声散场的时候,杜小雨还在笑个不停。

她拍了拍依旧沉浸于对神抠系统思考之中的程煜的肩膀,说:“你今天这个提议很不错啊,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吴东还有这么好玩的地方。哈哈哈……”

程煜也考虑的差不多了,转过头,很嫌弃的看了杜小雨一眼:“瞧瞧你那没见识的样子,就这你都能笑成狗,我要是带你去了德云社,你还不得笑背过气去?”

杜小雨一脸茫然:“德云社是什么?”

“你是不是从来不看电视的?”

对于杜小雨竟然可以如此无知,程煜也是觉得没谁了。

毕竟,以郭德纲以及岳云鹏等人红的程度,再加上曹云金何云伟的退社事件大家撕逼撕的不亦乐乎的热闹程度,按理说就算是没听过德云社的相声总也该听说过这个明明可以用相声征服全人类,却偏偏选择当黑社会的团伙。

而对此,杜小雨的回答是:“还真是好久都没有看过电视了,偶尔看个综艺节目或者追个剧什么的,也是在腾讯视频看。”(为腾讯爸爸打call,这个马屁简直拍的不动声色,啧啧)

程煜无语:“那微博呢?从来不刷?”

“那上边天天都在吵架,要么就是为了某个明星的私生活着急上火,我要想看明星直接等我爸公司开年会的时候,想看谁就让他请谁不就得了?”

程煜挠挠头,心说我是该说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么?好像不对,我们家比他们家应该不差吧?

只能说是作为一个富二代,程煜几乎没怎么享受过富二代的待遇。

钱倒是从来都不缺,不过富二代的生活方式,好像跟程煜真的没什么关系。

程煜摸摸自己的下巴,心说:可能我是个假的富二代吧。

然后转念想想,好像他还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明星,否则,下次程氏集团开年会,他也可以要求程广年请他指定的明星。

“德云社很有名么?”杜小雨还在追问。

“你自己掏出手机搜索一下不就得了?你智商是不是有缺陷?”

杜小雨瞪了程煜一眼,倒是没发飙,掏出手机开始搜索。一搜这三个字,果然出现了铺天盖地的各种条目。

稍微翻了一下,也是不明所以,杜小雨又问:“这就是最有名的相声团体?”

程煜点点头,杜小雨还在絮叨:“咦,我发现吴东有他们的分社诶,要不我们改天一起去看吧。”

“你特么是真的缠上我了是吧?谁要跟你一起去看啊!”程煜本能的防备着。

杜小雨翻了个白眼,又撇撇嘴,说:“你别瞎想啊,我只是觉得,像是咱俩这种伪装情侣的关系,指定隔三差五的就必须假装约次会什么的。听相声我真觉得是个不错的消遣方式,否则,难道我俩真的手牵手去看电影么?”

好吧,你有理。

时间是五点多钟,毫无疑问已经接近晚饭的时间,到了这个点,程煜当然不会把杜小雨一个人丢下,毕竟,都这个时间了,要是两个一见钟情的人不一起吃顿晚饭也着实有些说不过去。

“晚上去哪吃饭?”程煜问到。

杜小雨翻了翻白眼,说:“你就不能自己选个地方?”

“我选了地方也没用,反正我没钱。而且,我对吴东真的不熟,你非要说找个地方吃饭,估计我也只能带你去我家开的酒店了。到时候,更要被你家人我家人误会咱俩干柴烈火第一次见面就开房了。”

杜小雨无奈,只得说:“行了,带你去我一个朋友那里吧。不过,我警告你,到了那儿,你别乱说话。”

程煜耸了耸肩膀,基本上不太明白杜小雨说别乱说话是个什么意思,但他原本也并不想跟杜小雨有太多的交流,点点头答应下来。

拦了一辆出租车,地方倒是也不远,很快便到。

下车的时候,自然只能是杜小雨付钱,二十元的车费,程煜因此又得到了三分。

对此,程煜突然又意识到,好像只要产生分值,迄今为止还没有低于过三分的。难道说,三分是最低可以获得的分数?

车子停下的地方,很有些破旧了。

这里位于LC区的边缘,算是一个LC区附近还没得到充分开发的地方。

由于城市范围的扩大,这里其实早就已经可以算是比较中心的地带了,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附近一直都没能得到很好的开发。

不过,现在应该是正有人要开发这里,放眼看去的这一片,不少地方都已经开始拆迁了,墙壁上随处可见划着圆圈的拆字,地上也已经可以看到各种建筑垃圾。

“喂,你这是带我来吃土么?”程煜满脸的不解。

“你懂什么!这里原先是个小饭馆很集中的地方,有很多吴东最好吃的东西。只是现在拆迁了。我有个朋友在这里开了一家日料店,很不错,今天你算是有口福了。”

程煜满脸的不屑:“拉倒吧,这种地方,就算是小饭馆那也是苍蝇馆子吧?能有什么好日料?”

“我警告你啊,一会儿进去不许乱说话。”

见杜小雨再度郑重其事的吩咐,程煜也颇有些意外。

跟着杜小雨走了几分钟,拐过一道墙壁几乎都已经被扒干净的弯,程煜还真是看到了一个日料店。

一杆酒旗歪歪斜斜的挑着,很漫不经心的样子,靛蓝的底色上,用白漆写着一个“吞”字。

“这酒旗也很懒散啊,不会是老板自己手写的吧?歪歪扭扭的。”

“还真是他自己写的,这家店叫吞拿,记住这个名字,因为这家店很快就会成为吴东最有名的日料店。”

程煜翻了个白眼,没搭理杜小雨,只是跟在她身后,弯腰走进了那家日料店。

虽然外表看起来真的不怎么样,周围都是拆迁地,这间小屋安安静静的位居其间,但是挑开帘子进去之后,程煜却很意外的发现,这家日料馆,还真是有模有样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程煜跟着杜小雨进来的,他仿佛感觉到杜小雨一走进这里之后,整个人的气势都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