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很急,急坏了
“任务要求上抓捕或者杀死的意思……”夏阎真说道,“也就是说,并不要求证据对吧?”
抓捕和抓住的意思,细究起来,其实并不一样。
一般人可以抓住小偷,但抓捕一词,就不适合用在这样的情景了。
这是更加官方的用词。
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才可以抓捕,而且,这个抓捕通常也是官方行动。
个人可不能乱抓捕。
如果是众目睽睽的现行犯的话,抓住之后扭送XX局,勉强也算得上抓捕行为。
抓捕的难度,明显不小——需要走程序。
所以夏阎真直接盯上了“杀死”。
杀死就不用走程序了,我确定你是开膛手杰克,弄死你,完成任务回归。
非常简洁干脆的流程。
“是的。对你来说的话,直接找到人,杀死更加有利。”陶鄂帮夏阎真一块分析完成任务的最佳方式。
抓捕在程序上更加复杂,为什么会和杀死相提并论?
原因稍微思考一下,也能够得出。
那就是开膛手的实力。
抓捕开膛手杰克,需要证据,有证据多半可以借助任务世界的本土力量,减少战斗难度和强度。
如果没有证据,找不到证据,就只能自己上。
开膛手的实力恐怕很强。
梦之使徒自己硬上的话,绝对会有大危险。
所以陶鄂才说,对夏阎真来说,杀死更加有利。
为什么?
因为夏阎真强啊!
比起头脑,夏阎真的“拳头”才是他真正强大、好用的武器。
当然不是说他笨,一个记忆力超群,各方面都完全正常,接受了正国九年义务教育还继续深造的人,怎么可能笨?
他的思维敏捷着呢。
只不过,流程一般是这样的:
夏阎真询问:“聪明的大脑,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聪明的大脑:“用拳头,用伱无敌的拳头去解决。”
“好的!”
看上去就像是个无脑的莽夫。
一如——
蝙蝠侠对付犯罪分子需要收集情报,探明他们的目的,制定针对计划,使用相应道具装备,抓住对方打一顿扭送XX局。
耗费一夜的时间,从小弟顺藤摸瓜到BOSS,其中还要解决其他犯罪分子扑过来等麻烦。
但依然是最伟大的侦探,很智慧。
而超人呢?
超级听力听一下,超级视线看一下,使用无敌的钢铁之躯冲过去把对方抓出来扭送XX局,搞定。
花费时间,十秒钟。
虽然但是……就是高大个傻白甜。
陶鄂给夏阎真的建议,别管那些花里胡哨的,犯罪现场调查,各种证据之类的看上去很聪明,很蝙蝠侠的操作。
学超人,能找到开膛手杰克就杀过去。
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
“我也是这么想的。”
夏阎真的想法和陶鄂不谋而合,他当然了解自己。
第一次晋升任务,他是学习了一些侦探技巧,并且看过几百集的柯南。
然而和神探之间的距离,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仅如此,任务世界,明显要做好“超自然犯罪”的准备。
常规的刑侦手段都不一定能派上用场。
不要想着走刑侦探案的路线,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能找到开膛手就行。
以拳头为基础,因地制宜,看情况而定。
陶鄂他们和夏阎真一起商量着。
之后还提出了“开膛手杰克不能局限于‘人’,也可能是一条狗”、“开膛手杰克未必只是一个人”等观点,帮助夏阎真开拓思维。
几分钟的头脑风暴后,旅团成员散去。
前往交易街,寻找可能对任务有帮助,或者一些不错的装备道具。
夏阎真也不例外。
要是能有什么占卜类型的装备道具,说不定能直接找到开膛手了。
他不能用,提亚马特可以用啊。
工具龙属性直接拉满。
说起来,幸运骰子,或许在这个任务中,能够发挥不俗的作用。
交易街上,夏阎真没能找到类似的道具装备,倒是意外发现了一把相当不错的剑。
这把剑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地方,就是锋利、坚韧。
很符合夏阎真的要求。
讨价还价一番,用三十块梦境之石(小)的价格买下。
等这次任务结束,可以用来强化燃血剑了。
收获一把剑后,时间所剩无几。
大家全部都回旅团总部。
“各位,好运。”
随着夏阎真的祝福,睡意袭来,所有人正式进入任务世界。
【抓捕或杀死开膛手杰克】
【任务奖励:五块梦境之石(中)。】
【任务时限:无。】
【任务惩罚:无。】
【从者已‘封印’,可随时解封……】
【已安排身份……】
醒来后,夏阎真看了一下任务信息。
身份安排和是否是对抗杀戮或者合作场景,在真正进入任务中才会出现。
提亚马特和欢乐酒店那次一样,处在封印状态。
有需要的时候,再把它放出来。
是否封印从者,和梦之使徒出现的地方有关,一些场景(不是整个任务世界),提亚马特这头龙就不会直接出现,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算是神之梦境的怜悯。
没有场景提示。
意味着这次的任务,并不是合作或者对抗杀戮场景。
只有夏阎真一个人的任务——大概。
经历了上次任务,大家认为,不同的梦之使徒(队伍)出现在同一个任务世界,但非合作也非对抗,彼此间相隔甚远,王不见王的情况,并非完全不可能。
“灵顿,格兰场的巡警。”
安排的身份以及相关信息,对梦之使徒很有帮助。
夏阎真仔细看过去,导致弄清楚了所处地方的不少情况。
他处在一个被叫做灵顿的城市,整体背景是蒸汽时代——
“大蒸汽时代”。
蒸汽时代并没有过度到电气时代,而是在这条路上奔驰得更远。
各种黑大粗,打着铆钉的钢铁怪物,又或者是精巧无比的机械造物是个世界独特的风景线。
名为灵顿的城市,是英韦尔这个国家的中心。
在进入到蒸汽时代后,不断向外扩张,仿若它就是英韦尔这个国家,是唯一。
城市中,高耸的烟囱终日排放着灰白色的烟气。
天空中永远笼罩着厚实的云层。
一周七天的时间,三天阴天,三天下雨,还有一天被浓雾所笼罩。
湿冷是灵顿的特色。
风衣、帽子、手仗、雨伞,几乎成为了人们出行的标配——买得起这些的人们。
在灵顿,可以欣赏最精彩的歌舞表演,品尝最美味的美食,享受最豪华的房子。
这里聚集了英韦尔最高贵的贵族——国王陛下,最富有的商人,最有才华的艺术家,以及最悲惨的穷人,还有最疯狂的暴徒、犯罪分子!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
最好的城市,最坏的城市。
这就是灵顿。
而夏阎真的身份,蒙斯特·夏,是灵顿的警署——格兰场的一位巡警。
巡警是格兰场最底层的警员,日常工作就是在外巡逻。
不分白天昼夜,没有法定的节假日——到了灵顿的各种节日,是巡警最忙最累的时候。
蒙斯特·夏的工作,是巡警中的“夜巡”。
每天白天休息,晚上6点钟到第二天早上6点,十二个小时是工作时间。
格兰场最“悲惨”的职位是巡警。
巡警中最悲惨的,就是夜巡了。
原因无它,容易受伤,容易死亡。
到了黑夜,这座巨大的城市陷入到黑暗中,像是一只危险的巨兽,随时都有可能将人吞噬。
每天早上,下城区、贫民区的臭水沟或者某个阴暗的角落中。
总会有人因为发现尸体而发出尖叫。
这座城市无时无刻不在死人,而在夜晚,因为杀戮死去的人更多。
包括巡警也不例外。
唯一能够庆幸的一点,就是巡警不需要前往灵顿的“贫民区”进行夜巡。
至少会安全那么一点。
只要,不遇到那些疯子连环杀手就好。
眼下,灵顿就有一个“声名大噪”、“炙手可热”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
这个称呼来自《灵顿旧事》这一报纸。
虽然名为“旧事”,但发的都是新闻。
杰克是大众化的名字,就好像正国的张伟一样普通,没什么特殊含义。
开膛手是他的犯罪手法。
被称为灵顿史上最危险的罪犯。
原因不是因为他杀人多,或者手法粗暴。
从开膛手杰克“出道”到现在,排除一些模仿犯,他总共杀了7个人。
这个数量,不多。
真不多。
在灵顿历史上的杀人狂魔中,甚至都算不上号。
灵顿历史上,杀人最多的疯子罪犯,是一对开旅店的夫妇。因为职业便利,死在他们手上的人,确定的就有八十二人。
加上不确定的,恐怕超过百人。
当然,官方说辞更加夸张,超过两百人——显然是把一些悬案直接扣在头赏了。
旅店地下室还有“刑房”,手法可比开膛残忍多了。
第二位是一个医生,最后被抓到,死在他手中的人,足有五十多个。
七个人?还不上两位数。
只是开个膛?
和历史上那些狂魔相比,根本就是弟中弟。
开膛手杰克之所以能如此“声名大噪”,在于“质量”,而不是数量。
旅店夫妇的旅店,开在“贫民区”和“中城区”的边界。
死在他们手中的,都是那些来灵顿,想要谋求新生活的外乡人。
在灵顿,没有人认识他们。
那位医生更是贫民区的“赤脚医生”,贫民的死亡,就和灵顿的雨一样,让人习以为常。
而开膛手杰克所杀的人,是中城区的中产阶级,上城区的富人乃至贵族。
一个富人的性命,抵得上上百个贫民。
而一个贵族的性命,上千个贫民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有贵族死了。
这位开膛手杰克,怎么能不“炙手可热”?
带来最直接的结果,最能影响到蒙斯特·夏的,就是格兰场很急,急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