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那就唱一首萧敬腾的《王妃》吧。”沈笛韵站起来大方地说,听了一晚上的“神曲”,憋了一晚上的笑,已到了极限,索性让大家领略一下什么叫真正的唱歌吧。沈笛韵站在屏幕前,白色的职业套裙,高高梳起的长发,随着前奏打着节拍,彩灯变幻着方向闪耀在沈笛韵的周围,沈笛韵仿佛是一朵清香的白牡丹花一般,纯洁可爱,甜美芬芳,她大大方方鞠了一躬,唇角上扬,露出连个浅浅的梨涡,台下的人不禁都看得呆住。
沈笛韵感到秦丹溪的目光恣意地在自己身上游荡,心里没来由的紧张和小小的喜欢。跟着节奏,唱了起来:摇晃的红酒杯,嘴唇像染着鲜血,
那不寻常的美,难赦免的罪。
谁衷心地跟随,充其量当个侍卫,
脚下踩着玫瑰,挥动一个吻当安慰可怜……
锋利的高跟鞋,让谁的心肠破碎,
弯刀一样的眉,捍卫你的秘密花园夜太美,尽管在危险,总有人黑着眼眶熬着夜。爱太美,尽管在再危险,也赔上了一些超支千年的泪。痛太美,尽管在卑微,也总想尝粉身碎骨的滋味
你太美,尽管在无言,我多想用石堆隔绝世界,
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
沈笛韵的歌声戛然而止后,包间一片肃静,歌声的余音似乎摇曳其中。相比于那些歌颂祖国一片大好的歌曲来说,沈笛韵给了他们太多震撼。一阵沉寂后,掌声雷动。夏骏驰带头鼓起掌来,并且向沈笛韵竖起了大拇指。就连那个杜嘉怡也冲着沈笛韵露出了赞许的笑容,
沈笛韵不好意思地笑笑。沈笛韵心想,幸亏从小母亲玫兰瑛就请老师专门教她音乐,因此沈笛韵才有了一种常人没有的脱俗气质。此刻的夏骏驰仿佛遇到知己一般,高兴地看着沈笛韵。“小沈,我也喜欢音乐,以后可以互相切磋切磋啊。”夏骏驰笑着说,俨然把沈笛韵当做同道中人。沈笛韵忙做谦虚状,“哪里哪里,还是亲夏骏驰的歌气势恢宏,格调也高,不像我们我们唱的都是小情调。”
“也是,小沈年纪轻轻,能有这样的想法真是难得,我也觉得如今的乐坛应该多多弘扬民歌嘛,民族的就是传统的嘛?现在流行的很多靡靡之音,主题思想首先就不对嘛,怎么能唱到人民心里?”夏骏驰感叹道。
沈笛韵悄悄吐吐舌头,她本是随口一说,可是夏骏驰似乎十分认真,接着说,“是啊,夏总说的极是,还是老歌感情真挚,都是歌颂祖国或者赞美名山大川,是我们年轻人成长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啊。”“说得好!”夏骏驰更加开心,转向王子轩叹道,“有这么聪明温婉的部下,真是好福气啊!。”“不敢不敢!”王子轩马上附和道,“我倒没发现小沈这样会唱歌,看来也是因为遇到夏总这个知音,才发挥得这么好,古人云,高山流水,知音者难。平时小沈唱,我这个外行也是浑然不觉啊!”“对对,知音者难,”
“知音者难!”大家七嘴八舌附和道。“我看夏总今天是遇到了知音了啊。”几个人一起起哄,夏骏驰又看了几眼沈笛韵,眼神中充满了赞叹,沈笛韵一阵不好意思,转念又想,能被夏骏驰喜欢总比讨厌好点。“对了,小沈今年多大了,有没有男朋友啊?”夏骏驰关切地问道。“谁这么幸运,能追到小沈这么优秀的女孩呢?”王子轩看出了夏骏驰对沈笛韵印象不错,不待沈笛韵回答就说道。“那我给小沈介绍一个优秀的男孩如何?”夏骏驰开玩笑一般地说。“那可不就是小沈的造化了!”王子轩再一次笑着附和道。沈笛韵微笑着抬起头来,正好对上了秦丹溪的眸光,不知何故,秦丹溪的唇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说不出的嘲弄,沈笛韵觉得一阵委屈,可又说不出是何原因,为什么自己的心情总是能够被这个人那样轻易地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