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幼年期 序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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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转自轻之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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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是悬崖。要往前踏出一步狠狠摔向地面,

或者想裹足不前继续承受辱骂,都是你的自由。」

——Idonotwanttowork,whateveritmaybesaidbywhom.

着:鲁迪乌斯·格雷拉特

译:金恩·RF·马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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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年三十四岁,居所不定也没有职业。

是个体型略胖,其貌不扬,正在对人生感到后悔的好人。

在短短三小时前,我还没有居无定所,只是个足不出户的资深尼特族。

然而当我回过神时,才发现父母已经过世。

一直窝在家里的我别说丧礼,甚至连亲族会议都没有参加。

结果,我就被干脆地赶出了家门。

像我这种把敲墙咚和敲地板咚运用自如,在家摆出旁若无人态度的家伙,没有人会站在我这边。

葬礼当天,我正在房间里边下腰边自○时,兄弟姊妹突然闯了进来,把通告断绝亲属关系的文件甩到我面前。

当作没看到后,比生命更重要的电脑就被弟弟用木制球棒砸烂。

虽然陷入半疯狂状态的我试着想抵抗,但哥哥拥有空手道的段位资格,被痛扁的人反而是我。

我不顾形象地痛哭恳求他们不要把事情闹大,却两手空空地被赶出家门,全身上下只剩目前这身衣服。

按着隐隐作痛的侧腹(肋骨大概断了),我垂头丧气地走在街上。

兄弟们在我离开家门时的痛骂怒吼还在耳边回响。

那是些不堪入耳的粗话。

我的内心已经彻底粉碎。

我到底做了什么?

只是跷掉父母的丧礼,拿没打码的萝莉图片打○枪而已啊……

接下来该怎么办?

不,我其实很清楚。

要弄个打工或正职,找个地方住,然后买东西吃。

可是要怎么做?

我不知道谈如何找工作。

不,其实我大概知道只要去就业服务处就可以了。

但是,十年以上的家里蹲生活可不是盖的,我怎么可能知道就业服务处在哪里?而且我还听说过即使前往就业服务处,那里也只会帮忙介绍工作机会。

所以得自己拿着履历前往服务处介绍的地方,然后参加面试。要我穿着这身到处都是污渍,还沾着鲜血与汗水的肮脏运动服去面试?

怎么可能会被录取。要是我,绝对不会雇用外表这么疯狂的家伙。或辩会产生共鸣,但绝对不会雇用对方。

而且基本上,我连履历表要去哪里买都不知道。

文具店吗?还是便利商店?

或许用走的就可以找到便利商店,但我身上没钱。

就算,假设这些都能解决。

倘若我运气很好从金融机构或哪里成功借到钱,换一套新衣服,也买到履历表和文具。

但我听说过,要是没有地址就无法完成履历。

死路。来到这一步,我自觉到自己的人生已经彻底走投无路。

「……唉。」

下雨了。

夏季已经结束,现在是开始会感到寒冷的时期。冰冷的雨水轻易浸透这身穿了好几年的运动服,毫不留情地夺走我的体温。

「……要是能从头来过……」

这句话不禁脱口而出。

我也不是打从一出生就是个人渣。

当年,我以三男的身分出生于一个还算富裕的家庭。有两个哥哥一个姊姊和一个弟弟,是五兄弟里的老四。小学时期,是在「小小年纪却如此聪明」的称赞声中成长。虽然对念书并不在行,不过是个很会玩游戏也擅长运动,容易得意忘形的家伙。同时还是班上的中心人物。

国中时代进入电脑社,参考杂志后,存下零用钱自己组了台电脑。对电脑一窍不通的家人也因此特别佩服我。

人生走偏路的时间是高中……不,是从国中三年级开始。由于我太沉迷于电脑,所以疏忽了课业。现在回想起来,或许这就是最初的转捩点。

我那时认定,学校课业在将来并非必要也派不上用场。

结果,下场是只能就读在传闻中是本县最烂的超级笨蛋高中。

即使如此,我依旧觉得自己很行。

认为只要肯做就能成功的自己和其他笨蛋的水准根本不同,我真的这么想。

我到现在还记得当初发生的事情。

那时候我正在福利社排队买午餐,却有个家伙突然插队。

于是我摆出有正义感的男子汉态度指责对方。这是因为我当时拥有充满奇妙自尊心和中二病倾向的个性,才会做出这种鲁莽行动。

然而,很不幸对方是学长,而且还是这间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危险人物。

结果我被那些家伙揍得鼻青脸肿,扒光全身衣服绑在校门口。

还被拍了许多照片,他们抱着半好玩的心情随手传给了全校学生。

我一瞬间就落入最底层的阶级,还被取了**男这外号遭人取笑。

一个月都不肯上学后成了长期旷课的家里蹲。父亲和哥哥看到这样的我,只讲了些要拿出勇气或是要加油之类的不负责任发言,我全都当作耳边风。

我没有错。

在那种状况下,有哪个人还能去上学?

无论是谁落入那种状况,都无法继续去学校。当然不可能。

所以,不管哪个人对我说什么,我都坚持缩在家里。

我认为所有认识我的同侪都看着那些照片嘲笑我。

就算没有出门,只要有电脑和网路,要耗掉多少时间都不成问题。受到网路的影响,我对各种领域产生兴趣,也尝试了很多事情。例如组装塑胶模型、自己帮人物模型上漆,或是写部落格等等。母亲就像是要支持我,只要我开口,多少钱她都愿意给。

然而,没有任何一项有撑过一年。

只要看到比自己厉害的人,我就会失去干劲。

看在旁人眼里,应该会觉得我只是在玩乐。可是孤身被时间抛下,躲进昏暗壳中封闭不出的我没有其他能做的事情。

不,现在回想起来,那只不过是藉口。

宣称要成为漫画家而开始在网路上连载拙劣的漫画,或是立志要成为轻小说作家而试着投稿的做法还好得多吧?

有很多人处于和我类似的境遇却选择那样做。

我之前都瞧不起那样的人。

我带着鄙视观看他们的创作,以自许为评论家的态度做出「比大便还烂」之类的批判。

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

真想回到过去。

如果可以的话,想回到最美好的小学或是国中时代。不,回到一两年前也行,只要有一点时间,我应该能得出什么成果。因为每一件事我都是半途而废,所以每一件事都可以从中间再开始。

只消拿出真本事,纵使无法成为一流,说不定也能成为还算有水准的专业人士。

「……」

为什么至今为止我都这样一事无成呢?

明明有时间。虽说我在那段期间内一直都窝在房里没出门,但坐在电脑前面应该还是能着手很多事情。即使无洼成为顶尖高手,起码应该有很多机会可以在某条路上成为中坚分子好好努力。

无论是漫画也好,小说也罢;或是电玩、写程式等等……只要认真从事某方面,应该就能够留下什么成果。至于成果能不能转化成金钱就先姑且不论……

不,还是算了。不会有用。

我没能好好努力。就算回到过去,也一定会在类似的问题上跌倒,在类似的地方停下脚步。因为我无法克服正常人应该能在无意识状况下跨越的障碍,现在才会在这里。

「嗯?」

我突然在激烈的雨势中听到好像有人在争吵的声音。

是吵架吗?

真讨厌,我不想和这种事情有牵扯。虽然这样想,脚却直直走往声音的来向。

「——所以说,是你——」

「你才——」

最后发现像是情侣在吵架的三名高中生。

两男一女,穿着现在少见的立领学生制服和水手服。

看来吵得正厉害,其中比较高的少年和少女在争执着些什么,而另一名少年介入其中希望他们能够冷静,但正在气头上的两人根本没听进去。

(嗯,我也曾经碰上那种情况呢。)

目睹这一幕让我回想起往事。

我在国中时期也有个可爱的童年玩伴。虽然用「可爱」形容,但在班上大概算是第四、第五名。由于加入田径社因此头发剪得非常短,走在路上和十个人擦身而过会有两、三个人回头——大概是这种水准的容貌。不过呢,对于迷上某个动画作品,坚持田径社成员就该绑马尾的我来说,她充其量只是个丑女。

然而,因为家离得近,小学和国中也经常分到同一班,所以上国中之后两人还是曾多次一起回家。有很多机会可以聊天,也曾经拌过嘴。还真是可惜。如果是现在的我,光是国中生、童年玩伴、田径社这几个名词就够我射个三次。

顺便说一下,根据传言,那个童年玩伴似乎在七年前结婚了。

所谓的传言,其实是兄弟们在起居室里的谈话内容。

我们之间的关系绝对不算差,因为彼此从小认识,讲起话来也没有什么顾虑。

虽然我想她那时对我并非特别有好感,不过如果我有更加用功或是同样加入田径社靠推荐入学和她进入同一间高中,说不定已经竖了什么旗。要是认真告白,搞不好还能跟她交往。

然后,就能跟眼前这些人一样在回家的路上吵架。倘若顺利,放学后还能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做些色色的事情。

哈!这是哪来的十八禁游戏?

(这样二想,这些家伙真的是些现充呢。给我爆炸吧……嗯?)

我在这瞬间突然注意到。

有一辆卡车正以高速冲向那三个人。

而且,卡车司机还趴在方向盘上。

是疲劳驾驶。

那三人还没发现。

「危……危……危险啊……」

情急之下我张口大叫,然而我的声带已经有十年以上不曾好好讲话,还因为肋骨的疼痛和冰冷的雨水而缩得更紧,所以只能很没出息地挤出颤抖的声音,这声音在雨声掩盖下根本没传出去。

我心想自己得去救他们。同时,也觉得何必做那种事情。

然而我产生一个直觉,那就是如果没去救他们,五分钟后自己一定会后悔。要是看到他们三人被那辆以惊人远度冲过来的卡车辗过成了血肉馍糊的尸体,我肯定会后悔。

后悔自己要是有行动就好了。

所以我得去救他们。

虽然自己大概很快就会死在这附近的路旁,但至少在那瞬间,我希望能获得一点满足感。

我不想直到最后那瞬间都还在后悔。

——我连滚带跑地冲了过去。

十几年以上都没好好动过的腿根本不听使唤,出生至今我第一次觉得早知道该多做点运动;折断的肋骨传来剧烈疼痛试图阻止我的脚步,出生至今我第一次觉得旱知道该多摄取一些钙质。

好痛,痛到我没办法确实往前跑。

但是我还是迈开脚步,迈开脚步。

成功跑向他们。

刚刚在吵架的那个少年察觉卡车逼近,把少女抱进怀里。另一名少年因为背对着卡车,所以还浑然不觉,反而因为同伴突然做出这种行为而愣住。我毫不犹豫地抓住那个没注意到卡车的少年的领子,用尽浑身力气把他往后拉。在我的动作下,少年摔离卡车的前进路线。

好,还有两人。

刚产生这想法,我就发现卡车已经近在眼前。原本我打算从安全的位置伸出手把他们拉开,然而一旦把人往后拉,自己就会因为反作用力而往前移动。

这是理所当然的结果,就算我的体重超过一百公斤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全力奔跑而发软的双脚毫无抵抗力地往前踏。

被卡车撞到的那瞬间,我觉得背后好像有什么亮了一下。

那就是传说中的走马灯吗?因为时间太短我根本没弄清楚,实在太快了。

这意思是我的人生内容就是如此单薄?

被重量是自己体重五十倍以上的卡车撞飞后,我的身体撞上混凝土墙。

「嘎哈……!」

肺里的空气瞬间被挤了出来,刚刚才以全力奔跑过的肺部因为缺乏氧气而**。

也无法发出声音。但是,我还没有死。多亏有长年累积的大量脂肪而保住一命……

才刚这样想,卡车又再度逼近。

最后我就夹在卡车跟混凝土墙之间,像颗番茄般被压烂并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