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三章 衔阳客栈(四)(1 / 1)

卒舞 我等天黑 1624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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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舞第三九三章衔阳客栈陈炎弼的确是在秦王齐骏手下见过这个名叫尹寰的少年,据他回忆这家伙有点儿毛遂自荐、且死缠烂打的意味,而鉴于他态度非常积极而且能力也不俗的情况下,便被安排到了商会当中听候差遣,其实也并没有受到什么重视。

但自打齐单与贺难联手围攻齐骏之后,陈公子便回归了队伍,便也不知道此人的去向了——后来齐骏被三法司处置,盛国各地的商会据点也在同一时间受到了清剿,而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之下,尹寰的下落其实存在着很多种可能性。

其一,就是葬身在当初的那场大战之中成为了炮灰,那么就连尸体可能都找不到了,无论是官军还是江湖人处理尸体的常规办法除了集中焚烧之外就是就地掩埋;其二,那就是他成功地生还但却在当时或者后来的清剿行动之中被捕入狱,这种结果反而好办,至少依靠人脉怎么着都能找到这家伙;其三,就是尹寰的运气很好,没有战死也没有被官府逮住,依然跟随着商会的残余势力销声敛迹地藏匿在某处;至于最后一种结果,就是他看到商会的颓败便趁乱离开了——这也并非没有可能,因为尹寰加入商会的时间太短压根儿也谈不上忠诚。

冉渊是一定要找到尹寰的,并不仅仅因为他要复仇,他更想做的是问一问尹寰这么做究竟值不值得?

作为扶摇派年轻一代中最优秀的两个人,冉渊知道尹寰自视甚高,对自己是有些不服气的,但他也没有想到那份嫉妒居然能如此沉重,同时毁掉了两个人本该光明的未来。……

萧克龙对冉渊还是很钦佩的,毕竟一个人受到这种毁灭性的打击之后还能重新振作起来的这种精神可不是谁都能做到,所以便邀请他在落雁郡暂留一段时日,但冉渊表示自己接下来要去拜问剑门山,小萧少爷也就没有再强求。

就这样又等了两日,陈炎弼终于等来了那个西域商人哈姆德的到来,边枕云也在从中牵线搭桥,促成了双方的一次会谈。

既然是主动提出要了解情况的一方,陈炎弼也是做足了准备——这几日他也在落雁城的商圈中打听了不少关于哈姆德的信息。这哈姆德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这个胡人酷爱盛大而华丽的排场,以及这厮十分好色,于是陈公子也就投其所好,将邀约的地点安排在了衔阳客栈内最好的青楼中。

哈姆德与很多游走在生死线上的人都一样,你可以批评他们是纵情享乐、穷奢极欲,但他们会不约而同地告诉你这是活在当下——像他们这样流窜在各个国家边界线上的掮客数量不少,既要应对险恶的自然环境,又要提防神出鬼没的海盗和漠匪,非但得不到各地官府的庇护,甚至要有可能遭到官兵的吃拿卡要……可以说他们也是真正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一群人。

就拿哈姆德来举例,他已经算是落雁城一带小有名气的二道贩子了,手下甚至有一支由自己领导的商队,但这支队伍几乎每往返于盛国与西洋诸国一回,其中成员都要减少个一两成左右——这些人在远海与大漠当中的离奇经历足以写成一本书,而他们的去向则是这本满载着血腥与肮脏的书籍的目录,所以这群亡命之徒不约而同地选择享受每一次值得的时光。

像醉我居这种档次较高的青楼,一般接待的都是些颇有身份的人物,虽然大伙儿来青楼的目的都大同小异,但这群人自诩身份地位还是会假惺惺地吟诗作对、舞文弄墨一番,可哈姆德并不懂这些也毫不在乎,此刻与陈公子交谈都是将舞姬搂在怀中:,所以咱们还是来谈点儿实际的比较好。」

要说能在各个国家之间游走,哈姆德的语言天赋相当不错

,他说的这几句话除了带着厚重的口音之外从用词和语法上挑不出任何毛病,他见陈公子用一种期待的眼神看着他,便继续说了下去:,我哈姆德干这一行儿凭的就是一个」一字千金」。」

这一番话,却是给坐在一旁的萧克龙逗笑了,连忙说道:

哈姆德看着年轻小子哈哈大笑了两声,正色道:

虽然萧克龙在开玩笑,但陈公子却笑不出来,他清楚这个胡商的潜台词——他在高调地宣布着自己的信誉十分可靠,但相对的,这份可靠也是用一笔一笔的大数目堆砌出来的。

陈公子不是贺难那种会乱花钱的人,这和他们从小的成长经历和性格有关——贺难虽然本身没有什么钱,但山河学府学生的食宿费用都由山河府资助,所以叔叔和姑姑给他的生活费都被用作在他那五花八门的兴趣爱好上了;而陈炎弼虽然家大业大背后有个天大的靠山在,可毕竟身份并非嫡系血脉,所以从小他就有意识地在避免着亏欠家族,就算账不记在纸上也会记在心里。

而现在二人的职责也有所不同——贺难是他们这个小团伙的头儿,他只在乎完成目的,但陈公子可是负责管账的。同样是一份非常贵重的情报,贺难可能会花一吊钱去买一赠一,哪怕赠的是个笑话也能听个响,但陈公子就倾向于只花八百枚铜板去获取他需要的那一份。

当然,镖局劫案事关重大,小郁也是陈公子的朋友,所以该花的钱他一点儿也不吝啬,但不该花的他也绝对不会让哈姆德占到便宜。于是,陈炎弼便开口了:

能做到行业标杆,哈姆德的聪明机智显然不容小觑——就在陈炎弼于落雁城里调查他的时候,他的一些伙计自然也反过来摸了摸陈公子的底儿,所以说这卷胡子今天也是有备而来,他哪里能不知道陈炎弼想用什么作开场白?不过毕竟人家这么捧着他,他也就如实相告——说的,正是那邪剑的前尘往事。

这把具备传说的宝剑,还真不是哈姆德偶然得手才要在盛国寻个好买家,而是一个出手阔绰的神秘买家主动找上了他——但据哈姆德所知,这位买主找的掮客也并不只有他一个,有几家口碑较好的行脚商都接到了这份雇佣,而且这雇主不但预先支付了不少路费,还承诺

其实预付大笔报酬这件事儿,在这个行当里是不兴做的,因为很多人拿了你的钱却不为你办事,而这天南海北你又去哪去找他?不过哈姆德的确是个商誉良好的掮客,在收到这笔钱之后就把这件事儿记在了心上——但这时间可是三年前了。

起初这柄剑的下落是十分清楚的,这柄剑为獦狚的大司之子所持有,后来被这王子转赠给了自己的护卫官——对于护卫官来说,主君恩赐之物怎可随意交易给别人?所以任凭掮客们使出十八般武艺来都说不动,这事儿也就被当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反正钱已经到手了不少,那雇主都没说什么,自己这个替人办事的还操什么闲心?

但后来随着獦狚与

沙胡、盛国、狸奴爆发了一场四方混战,这位护卫官战死沙场,随身佩戴的这柄宝剑便下落不明——恰巧哈姆德当时正在狸奴国经商,便花了一笔不菲的价钱从狸奴国的拾荒者手中取得了这把剑带回中原。

然而,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哈姆德拿到邪剑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其它几家的耳朵里——要知道,这几家口碑好的是,可不是,雇主也只在乎货物能不能交到自己手上,并不在乎交货的人是谁,更何况他们谁要是能从哈姆德手中搞到这把剑简直是无本万利的买卖,所以这返程路上有多惊险也可想而知。

长途商队中通常也会雇佣一些高手保驾护航,哈姆德也不例外,而为了这把剑和自己的命他也是下了血本,到了临近盛国边境的地带他当时所在的商队损失近半,最后哈姆德一口气雇了将近十个高手——当然,他也知道人心难测,这些所谓的高手当中没准儿就有对家派来的卧底,所以这浩浩汤汤的大部队也只是障眼法而已,真正的宝剑则被他本人和两个心腹连夜带走,直到沿山寒关入盛国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但一路上也是万分小心才安然无恙地把邪剑带回了落雁城——这儿也算是他的大本营了,更有衔阳客栈的庇护,总算是能合眼睡下了。

哈姆德解释道:

这哈姆德一看也是没少喝酒吹牛,更别提他的话现在还值着价呢!吊人胃口的本领也是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