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将官堂(1 / 1)

一品布衣 李破山 1605 字 9个月前
请收藏本站,并多收藏几个备用站点:

烈烈风沙之下,一骑裹着襁褓的人影,按着刀,停在了襄江岸边。他下了马,仰头灌了几口酒。继而又四顾周围的方向。

蜀州在前,内城在后侧,暮云州和沧州,皆是在东面位置。

他不知如何选择。

襁褓里,婴孩的哭声乍然而起。他沉默叹了口气,才转身走入林子,烧了一碗马奶,用手指滴入婴孩嘴里。

“若非是边境的胡骑马匪……迟来一步,吾并州江山,岂会落于贼子之手!”

将军杵着刀,仰头看着坠下去的夕阳。仅几个眨眼的功夫,黑暗便笼住了整个世界。

婴孩的哭声,忽而变得急躁起来。

……

晨曦的阳光,重新铺在了成都上空。

对战凉人的大胜,几日的时间,尚没有褪去,依然在成都的各个街巷,载歌欢舞。

居安思危,徐牧让自己从胜利的喜悦中,抽出了身。

“将官堂?”

不仅是贾周,连着东方敬和诸多人,都是满脸的错愕。

“大概是,培养将才与政才的……一个大学塾。”

“可行。”贾周只稍稍思索,立即点头。

事实上,如小狗福正在念的学塾,便已经有了军校的轮廓,从孩子抓起没错,但不管怎样,蜀州不受世家所喜,人才凋零确是当头大事。

文武之考,先前不久才开试。若是仓促再开,意义并不大。至于古人举孝廉的方式,徐牧并不喜欢。玩来玩去,这原先都是世家门阀,留下来的手段。

他欲效仿后世,建立一个类似军校的组织,亲自选拔人才,教予兵法和政略。凭着贾周和东方敬,再加上他自己,算是不错的师授资源。

如兵法政略,古人敝帚自珍,多是家族相传。当然,也偶有大贤会收徒子,倾囊相授。但总的说,天下三十州的名师大家,极少会将这些东西,传给外人。

蜀州守成有余,进取不足。除非是说,他的敌人们,都会客客气气地等着他,等着他积粮铸器。

这没可能的。

天下大势,若往小了说,便如白云苍狗,仅转瞬之间,便会变成另一副模样。

计划,永远及不上变化。

徐牧抬起头,语气里满是慎重。

“最先的一批将官,以战功卓优者为先。另外,诸位也可举荐,有大才者,本王也会破格。”

蜀州人才凋零,天下间又战事迭起,即便是临阵磨枪,如这样的布置,徐牧也要做。

“对了孙勋,最近采铁官那边,可有什么发现?”

韩九去了南林,这位叫孙勋的小裨将,性子良直,被徐牧提拔,成了新的城卫将军。

孙勋抱拳出列。

“主公,采铁左郎中已经带着人,入了南林山峦一带,发现了两座赭石矿,一座褐铁矿。但其中一座赭石,已经快被虎蛮人挖完了。”

“其他的呢?”

孙勋想了想,认真摇头,“主公,并无其它的。”

“知晓了。”

徐牧点头。

“对了主公,白鹭郡传来消息,神医陈鹊,已经到了襄江,准备经蜀南赶来成都。”

“孙勋,去通告沿途的驿馆和郡兵,务必保护好陈先生的安全。”

孙勋抱拳,急急往外跑去。

……

襄江水面,一艘商船晃晃摇摇。商船的左右,亦有几艘白鹭郡的战船,护卫在侧。

“先生既是天下神医,为何执着于入蜀。”船头上,一个胸前挂着襁褓的年轻人,凝声开口。

在年轻人的身边,陈鹊并未立即答话,伸出手,搭了一会襁褓婴孩的脉搏。

“一路沙风狂烈,他毕竟刚来这场乱世,定然是不习惯的。”

“你问我,为何要入蜀。”

陈鹊脸庞变得认真,“我有时候也不懂。刚开始打仗的时候,我尚在做一个平静的医角儿,赚富贵人的银子,给整个家族谋福。直到我的那位老友,跟着袁侯爷赴死,直到遇见斩奸相的徐蜀王……我才慢慢明白。”

“先生明白了什么。”

陈鹊抬起手,指去前方蜀州的方向。

“这乱糟糟的天下间,总该有一种东西,便如一道亮堂的光,引着我们过去。”

“什么样的光。”

“你跟着入了蜀,可当面问徐蜀王。”

抱着襁褓的年轻人,一时变得沉默不语。

“初见你,负刀背弓,满身袍甲染血。更为奇怪的是,你怀里带着一个婴孩。若依我说,你应该是个行伍人,甚至可能是个将军。”

年轻人垂下头,看着怀里的婴孩。许久,他似是下了决定,抬头凝声。

“晁义见过陈先生,多谢陈先生搭救之恩!”

“晁姓……以胡制胡,北关狼族。”

叫晁义的年轻人,闭眼落泪。

“并州的事情,我亦有耳闻。你随我入蜀,日后若是不喜,以徐蜀王的仁义,也定然不会为难你。”

“愿与先生同行。”

陈鹊叹了口气,“我见你先前,在襄江岸边,是想往下游去的。莫非是说,你要投皇室?”

晁义摇头,“我想去陵州,投天下仁名的左师仁。不瞒先生,我也想过入蜀。但蜀州的地利,已经被起势的凉州困住。”

“徐蜀王新胜,凉人已经败退。”

“我自然知,又听了先生之言,才下了决定。先生勿怪,我并非……只是保全自己。”

“明白。”陈鹊看了一眼襁褓,认真点头。

两人站在船头,开始静默不语。

波浪儿推着商船前行,不时荡出一圈圈的涟漪。有江风乍起,吹拂过脸,让吹多了沙风的晁义,一时间恍如隔世。

那一日,他站在雁门北关之前,横刀立马,带着本部的七千将士,去迎守趁火打劫的数万胡骑。

守住了雁门北关,却守不住家国。一矢未发,并州易主。若非是掉包之计,这最后的一缕并州血脉,根本活不下来。

他不算纪人,是克族人,亦是并州人。

陈鹊此刻的心底,有些感慨。晁姓的克族人,不过几万之数,以拜日祈祷为信仰,却早在百多年前,已经被中原同化。

以胡制胡,更像是一种官坊里的说法。

“晁将军,听说并州王丁术,性子乖张暴戾,且贪色敛财,为何克族人,一直愿意跟着,戍守雁门北关。”

晁义沉默了会,“丁术还没称王之时,有次遇到迁徙的数百克族人,他那日约莫是很高兴,随手赏了七桶羊汤。”

“这七大桶的热羊汤,让很多克族人活了下去。”

陈鹊仰面朝天。

“虽是无心之举,却是乱世里的雪中送炭。七桶羊汤,换来了一个忠义赤诚的狼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