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青年男子,名叫林成,今天二十五岁,也算得上一名打工仔,给别人打工,
是一间上市公司的白领,但是他人缘不怎么好,别人都是远而离之,并不是林成
人品很差,而是林成不懂得弄关系,在公司里,和人的关系就如那路人甲,只是
见面偶尔问候下,林成在公司里负责的只不过是一些简单的工作,大工作还轮不
到他,就他那文凭起不来一丝作用,要关系没关系,要钱没钱,要是有钱还用得
着打工么?每月拿着零碎般的工资,每个月勉强够他花都可以谢天谢地了,至于
存款,那就不用说了,他现在裤兜里,能掏出一百块就好了,昨天刚发工资就交
了拖欠几个月的房租,现在身无分文,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现在剩下的钱,够
他吃一个月的方便面了,只要他不吐就行,所谓坚持就是胜利,林成曾经试过吃
了一个星期的泡面,结果吐的一塌糊涂,肮脏不说,就那刚吃了又吐出来,浪费
是可耻,当然林成不会那么小白会把吐出来的在吃下去。